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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刚回来茂名工作不久,上班途中骑电动车外出办事不记得带安全帽,被交警铁骑追赶逼停,差点连人带车摔倒,没得商量直接罚款说不带安全帽驾驶证要罚款1300元,电动车扣留拖走!然后下午去办理违章时候遇到一位熟悉的朋友,同样是没有不带安全帽、驾驶证的,然而她的就不用罚款,只是要她写下证明就完事了,我想问问茂名交警铁骑你这样执法是否公正合理?是谁赋予你这种重女轻男的权利?在执行查车过程中是否可以追赶正在行驶的车辆?如果万一搭人摔倒,交警是否付起这个责任?
我记得在深圳时候,很多不带安全帽的交警看见都是警告教育,不会直接扣车罚款。人家这么大城市都做得人性化管理,而茂名的为什么就不行?是不是快过年了,要出来逛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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