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观珠镇葛山村委会原书记、主任谢少彬严重违纪违法犯罪事实的举报
谢少彬,男,汉族,1965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电白区观珠镇葛山村委会龙鹅村人,高中文化,2003年8月至2005年8月任葛山村委会主任,2006年8月至2014年12月任观珠镇葛山村委会书记、主任期间借助家族及社会黑恶势力的威严把持基层11年,独霸一方,为所欲为,以权谋私,疯狂敛财。 具体违纪违法犯罪情况如下: 一、被举报人谢少彬在2003年至2014年电白区观珠镇葛山村委会换届选举期间,存在利用家族势力,采取贿赂、暴力、欺骗、威胁等手段干扰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的违法犯罪行为。 2003年8月葛山村委会换届,谢少彬为当上葛山村会书记、主任,在选举前即通过其家族成员和社会黑恶势力操控打击同为候选人谢金权。在选举当天谢少彬更是指使其兄弟六人谢智彬、谢彦彬、谢卓彬、谢泽彬、谢岳彬及其侄子谢焕东、谢焕刚等召集社会黑恶势力跟随投票箱分别到葛山11条自然村全程恐吓、胁迫村民投票给谢少彬。即使这样,当时谢少彬的选票仍未达到法定的当选票数,为使谢少彬顺利当选,其兄弟谢岳彬便吩咐家族成员和叫来的社会黑恶势力成员在空白的选票填上谢少彬的名字,使谢少彬最终当选葛山村委会书记、主任。谢少彬在其后的换届选举中均是采取同样的方法当选。
二、被举报人谢少彬在担任电白区观珠镇葛山村委会书记、主任期间涉嫌为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成员纳入低保户、虚报冒领众多群众的低保、为优亲厚友办低保及违法侵吞低保资金的违法犯罪行为。
1、在谢少彬担任葛山村委会书记、主任期间,葛山村许多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户都没有享受低保待遇,而谢少彬却将其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成员纳入低保户,非法领取低保金高达42900元。(备注:电白区监察委第八室已查实)
2、2010年至2013年谢少彬任观珠镇葛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在村委会每年上报低保对象工作中谢少彬利用负责审核上报资料之便以龙鹅村谢亚成、谢益强,坡尾村李建坤,枧头村汪小宁、瑞山村罗锦珍的名义办理低保户,骗取群众身份证在银行开立账户由其冒领低保金并据为己有。(备注:电白区监察委第八室不作查处)
三、被举报人谢少彬在担任电白区观珠镇葛山村委会书记、主任期间涉嫌侵占集体财产、侵吞、挪用财政救助、补贴等款项的违法犯罪行为。
1、2013年10月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茂名分公司)租用葛山村委会鸡场岭161平方土地建设通信机房及机站,因葛山村委会在1992年已将鸡场岭租用给钟元雍种植荔枝,租用期末到期,谢少彬现在没有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的情况下,私下与钟元雍协商对钟元雍承包土地种植荔枝损失愿意补偿,将土地租用给茂名移动公司之后,谢少彬从茂名移送分公司支付村委会的土地租金中补偿给钟元雍22000元,(经当事人钟元雍的陈述谢少彬当时只给本人10000元),另15000元谢少彬认定是葛山村委会集体收入纳入账外账开支,纯属存在有作虚假问题。(备注:电白区监察委第八室不查实,其中27000元纯属是谢少彬占为己有、有待再次查证)
2、另为将租金2000年1月中国电信(电白观珠经营销服务中心)于观珠镇葛山村委会签订房屋租用合同,租用村委会办公楼二楼一间房屋作机房使用。2007年至2014年谢少彬任葛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租取观珠电信中心缴交8年房屋租金共19200元,所收取的房屋租金谢少彬没有上交给村委会入账,全部占为己有。(备注:电白区监察委第八室已查实)
3、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的便利占用公物归定个人使用。2009年葛山村委会对口扶贫帮扶单位佛山禅阳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机关党支部赠送给葛山村委会一台液晶电视和电脑村委会领取后谢少彬将其都拿回家保管使用。(备注:电白区第八室已查实)
4、谢少彬以权执政不允许发展优秀群众申请入党,只培养自己的势力,弄虚作假,不经党支部、党员、村民代表讨论研究决定,私为自己家庭成员发展党员(谢岳彬、谢焕科、谢焕弘、谢焕明、谢焕纯、谢焕研、谢焕娟、)等发展“近亲繁殖”入党,唯亲同样是政治上的腐败,希领导督促相关党组织揪出不合格的党员。(备注:电白区监察委第八室不作查处)
5、谢少彬在职期间为农户上报种粮面积申报种粮综合补贴资金工作中利用负责审核上报资料之便,于2008年至2013年虚报的田亩面积数每年高达1200亩,套用村长、五保户、党员、村民代表等群众的名单违规每人分配(14.9亩)的田亩面积数,谢少彬扣压存折和骗取身份证开立存折贪污挪用国家种粮补贴款,每年贪污国家种粮补贴款金额达10万元,共50多万元。(备注:典型的贪污国家扶贫领域资金,观珠镇纪委、电白区监察委第八室既然都不作查处,是包庇还是纵容)
另外还为其本人以及家族成员梁淑华、谢焕科、兄弟谢智彬、谢岳彬、谢卓彬于2008至2015年期间违规虚报田亩面积数每年每人高达14.9亩,违规为亲属套取国家种粮补贴款。(备注:观珠镇纪委在调查过程谢少彬本人及其家属贪污国家种粮补贴款故作村委账外账处理,另私给兄弟3人虚报加大的田亩面积数骗取国家种粮补贴款不作调查)
6、谢少彬在村委会每年上报危房改造、台风导致的全倒户对象工作中利用负责审核上报资料之便以跑腿费为由强拿卡要龙鹅村(谢福汉、谢权标)等群众的金额。另每年还将山区补贴1万多元及村委会每年的经费全部都变相套现占为己有。(备注:电白区监察委第八室不作查处) 四、谢少彬在担任电白区观珠镇葛山村委会书记、主任期间涉嫌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及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
1、谢少彬在葛山村委会当上了主任、书记后,违规安排其侄子谢焕明入村委会任职,而谢焕明长期在外开岀租车,从未到村委会上班办事,但谢焕明一直空享国家财政工资,干部群众人人皆知。(备注:观珠镇纪委、电白区监察委第八室不作实查)
2、谢少彬在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以权及计生为由强行夺取鹅村村民谢珍洪老婆刘惠清(不用交超生费、一个就要给一块地),车亚康(不经其同意私自拉泥土填埋农田强抢2分6地农田)车福林、车国清、谢益成、车振文等群众的农田耕地约(6亩),用于非法建造违规楼房和建设几百米的围墙。当地村民无不愤慨,但畏于谢少彬平时叫嚣的官场有权及家族黑恶的维护,江湖上有人的恶言,且都敢怒不敢言,所建造的围墙严重影响到村民的排水,农田灌溉,农田的耕种都有极大的影响村民的切身利益,破坏农田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备注:观珠镇纪委、电白区监察委第八室不作查处) 3、谢少彬在职期间掌控村委会的公章,伙同原分管计生领导(赖水寅)、计生结扎刀手(陈华)作假结扎,大玩权钱交易,另还有村民小孩申报入户必经其亲手包办和开具证明、盖章审核过程中强行夺取群众500元――20000元不等手续费,至少有以下村民被谢少彬强行索取过盖章费用,其中有坡尾村李建13413348158、李亚亨18126761803、李福棠18219311286、李剑波06685700329;葛山村谢国文18814313342谢均、谢卓辉、钟镇雍、谢亚旋15008846383;枧头村谢富荣18718636079、谢国忠13534850721、何国良14778866947;龙鹅村车武汉、谢兰洪13423507228、车金荣17875724526;合车村张忠理;瑞山村邓学文13434469919;黄垌村谢亚显;姓钟村钟国深13610193056等群众。(备注:观珠镇纪委、电白区监察委第八室不作查处) 4、此外谢少彬还强行收取死者土葬费,如坡尾村村民李寿昌(电话13802246135)的爸爸妈妈去世,2011年谢少彬从死者家属手中取走110000元土葬保护费;枧头村村民谢学研(电话13503070509)的爸爸去世,2013年谢少彬从死者家属手中取走800元土葬保护费、谢锦明(电话13724801540)的奶奶去世,2014年10月谢少彬从死者家属手中取走2000千元土葬保护费。 (备注:观珠镇纪委、电白区监察委第八室不作查处)
谢少彬当选村委会书记、主任以来,以权谋私、中饱私囊,违背党的廉洁纪律,以“村霸”的粗暴方式欺压淳朴的群众,大搞特搞贪污腐败,没做多少年便在葛山龙鹅村有三层装修精美的楼房、小车二三辆,还在镇上买了两块地皮约(2百多平方)价值200万左右,另还在电白县城买了两套房子,作为一名村支书记、主任、如果扣除平时的工资是万万没办法拥有这些的。(备注:希领导督促纪监委查清楚谢少彬的资金来源) 电白纪检组、观珠镇纪委存在有弄虚作假成为保护伞的事实如下: 2014年期间有村民李福基实名大胆向观珠镇纪委举报。谢少彬看机不妙,为逃避党纪国法惩处,自行辞去村委书记、主任职务。至2017年2月观珠镇纪委对其立案检查,但电白区纪检组(谢平)和观珠镇原纪委书记(赖水寅)多次为谢少彬包庇、隐瞒、袒护谢少彬重大违纪违法犯罪事实,故作假材料,私自将2008年至2013年谢少彬以其本人及亲属的名义套取种粮直补款26073.97元,纳入作村委会账外账集体开支,实质纯属谢少彬侵吞。观珠镇纪委只认定2014年至2015年谢少彬套取种粮直补款2565元一小部分用于个人使用。另2010年至2013年谢少彬利用职务便利以其妻子及子女的名义违规为家庭成员办理低保待遇,共领取低保金23330元。举报人提交低保数据清晰已达42900元,既然纪委只为其查实一小部分事实。巨大案件,既然避重就轻众人皆知,谢少彬冒领众多群众的低保、搞优亲厚友骗低保及2008年至2013年虚报的田亩面积数每年达1200亩,骗取扶贫领域金额巨大,重大的违纪违法犯罪事实数据如此清晰电白区纪检组、观珠镇纪委竟然敢无视党纪国法、以权私用不作调查。纯属是滥用职权。至2017年9月特意给谢少彬作一个留党察看一年的轻微处理。还让其继续在观珠镇人民政府工作。(备注:电白区纪检组(谢平)及观珠镇纪委(赖水寅)存在有避重就轻行为、成为保护伞应以予追究责任、重重打击保护伞)
明明是特大贪污事件为何得不到合理的解决至2017年10月李福基又继续实名在网上国家信访局、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观珠镇纪委举报谢少彬重大违纪违法犯罪的事实,最后电白区委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于2018年6月由电白区监察委第八室接受调查谢少彬;直至2019年6月3日长达一年时间调查终结。现反馈谢少彬存在以下违纪违法涉嫌犯罪的问题。 1、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的便利占用公物归定个人使用。2009年葛山村委会对口扶贫帮扶单位佛山禅阳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机关党支部赠送给葛山村委会一台电视机和电脑村委会领取后谢少彬将其拿回家保管使用。 2、违反法律法规规定(1)葛山村委会将集体收入纳入账外账开支,负主要领导责任。2013年10月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茂名分公司)租用葛山村委会鸡场岭161平方土地建设通信机房及机站,因葛山村委会在1992年已将鸡场岭租用给钟元雍种植荔枝,租用期末到期,谢少彬现在没有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的情况下,私下与钟元雍协商对钟元雍承包土地种植荔枝损失愿意补偿,将土地租用给茂名移动公司之后,谢少彬从茂名移送分公司支付村委会的土地租金中补偿给钟元雍22000元,另将租金15000元作为村委会账外账收入用于村委会日常开支。对此谢少彬作为葛山村委党支部书记、主任,应负主要领导责任。(2)利用职务的便利非法侵占集体资金共19200元,2000年1月中国电信(电白观珠经营销服务中心)于观珠镇葛山村委会签订房屋租用合同,租用村委会办公楼二楼一间房屋作机房使用。2007年至2014年谢少彬任葛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租取观珠电信中心缴交8年房屋租金共19200元,所收取的房屋租金谢少彬没有上交给村委会入账,全部占为己有。 3、涉嫌贪污犯罪(1)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骗取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共42900元,2010年至2014年谢少彬任观珠镇葛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在村委会每年上报低保对象工作中谢少彬利用负责审核上报资料之便以其妻子梁淑华、儿子谢焕弘、谢焕科、媳妇邓某琪的名义办理低保户,从中骗取低保金42900元并占为己用。(2)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骗取国家种粮综合补贴款3128.5元,2013年至2014年谢少彬任观珠镇葛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在村委会为农户上报种粮面积申报种粮综合补贴资金工作中谢少彬利用负责审核上报资料之便,以其本人和妻子梁淑华的名义虚报种粮面积43亩,从中骗取2014年和2015年国家种粮综合补贴款3128.5元并占为己用,谢少彬身为中共党员法纪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和国家法律规定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共46028.5元已涉嫌贪污犯罪,其十八大后,因不收敛不收手情节严重,应严肃处理,依据2018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条第四款第23条第142条第2款同和2003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73条第1款第83条第95条第98条第126条规定,经区委常委会议审议决定给予谢少彬开除党籍处分并建议观珠镇政府对其解雇辞退。 最后由电白区监察委第八室将其移送电白检察院于2019年6月19日逮捕,最终由电白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严重的顶峰贪污腐败案件,电白区监察委第八室这又是在忽悠举报人,其根本不到实地调查只是按原观珠镇纪委及电白纪检组查实的事情加深了一些问题,明显的贪污事实为什么一次次遭到阻扰,事因是涉及观珠镇太多领导了,观珠镇主要领导多次和观珠镇纪委、电白纪检组、电白区监察委第八室串通压案不办,消极应付,惊怕拔出萝卜带出泥,所以得不到解决处理,现中央对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当地领导既然还敢玩弄权术“花样百出”利用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重重打击举报人,本人曾多次赴电白区监察委第八室办公室要求调查未查清谢少彬的违纪违法犯罪的事实,而却遭一次次的说话糊弄人,还将举报人的信息透露给观珠镇主要领导并阻挠并不给以予继续调查,试问这还有党纪国法吗?
此致
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观珠镇、纪监委
谢少彬尚有未查清楚的具体违纪违法犯罪的事实证据如下:
一、本该应享受到低保待遇的群众却没能享受,谢少彬2010年至2013年利用职务便利多年来侵吞群众最低生活保障金并骗取群众身份证到邮政银行开戸存折私吞群众低保金的说明
谢亚成,身份证号码440923197305135115账号605923005220435540
谢益强,身份证号码440923193909135134账号605923009220902266
李建坤,身份证号码440923194805055134账号605923001221706875
汪小宁,身份证号码440923196802156547账号605923005220476343
罗锦珍,身份证号440923192911255122, 账号605923005268540497
2010年至2013年总额达38656元。(这是其中一部分群众的,还有许多被冒用身份冒领群众的低保有待纪监察委调查申请审核查证实)。
二、谢少彬为了每届选举完满成功私自给不符合低保的党员、村长、村民代表、亲朋好友享受低保待遇。
谢杰辉,(党员)身份证号码440923196304285117账号605923001221797550。
谢泽钧,(党员)身份证号码440923194303255435账号605923001221414770。
邓胜芝,(党员)身份证号码440923195604265113账号605923001221706762。
张其兴,(党员)身份证号码440923195009205175账号605923005220476343。
谢起荣,(党员)身份证号码440923194704255110账号605923001221706867。
谢文辉,(党员)身份证号码440923194912045134账号605923009220902258。
邓信芝,(村长)身份证号码44092319450625511X账号605923005220476239。
谢汝光,(村长)身份证号码4409231953001015117账号605923001221706818。
谢鸿博,(村长)身份证号码44092319571128511X账号605923009220902240。
车德周,身份证号码44092319670203517X账号605923005220476263
谭力畅,身份证号码440923198708125178账号6210985923001586826
刘晓萍,身份证号码440923197506025123账号605923005220531209
诉瑞英,身份证号码440923196708045187账号605923009220902215
谢叶荣,身份证号码440923196410025132账号605923001221156253
谢进辉,身份证号码440923195808055134账号605923005220435603
2010年至2013年总额为48656元,请领导核实。
三、谢少彬任观珠镇葛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费尽心思骗取,明目张胆作假,利用在村委会为农户上报种粮面积申报种粮综合补贴资金工作中谢少彬利用负责审核上报资料之便,以其村长、五保.村民的名义虚报种粮面积高达1200亩,以骗取和扣压群众存折和身份证在观珠、沙琅、等(农村信用社)银行开戸存折贪污挪用国家种粮补贴款,从中骗取2008年和2013年国家种粮综合补款达50万元。
(备注:以下虚报田亩数据千真万确、是本人(李福基)在观珠镇纪委(王国权)处抄写的)
2008年名单如下:
邓信芝亩(重复二十五条姓名虚报多报田亩面积数14.9亩)
谢林辉(重复十五条姓名虚报多报田亩面积数14.9亩)
谢华(重复十五条姓名虚报多报田亩面积数14.9亩)
谢岳仁(重复十五条姓名虚报多报田亩面积数14.9亩)
何连科(重复十五条姓名虚报多报田亩面积数14.9亩)
廖小荣(重复十五条姓名虚报多报田亩面积数14.9亩)
张钦辉(重复十五条姓名虚报多报田亩面积数14.9亩)
谢焕科(称谓儿子)(重复十五条姓名虚报田亩面积数14.9亩)
钟琼雍(重复十五条姓名虚报多报田亩面积数14.9亩)
2009年名单如下:
廖锦儒14.9亩、谢龙辉(五保)14.9亩、谢华荣14.9亩、谢亚和(五保死)14.9亩、钟小琼14.9亩、刘晓萍14.9亩、廖彩先14.9亩、谢文辉14.9亩、谢冠萍14.9亩、谢华14.9亩、谢和钧(五保)14.9亩、谢晓辉14.9亩、魏琼14.9亩、王秀华14.9亩、张钦辉14.9亩、黄梅华14.9亩、张海东14.9亩、周瑞芬14.9亩、周亚娟14.9亩、何亚伦14.9亩、何连科14.9亩、谢汝成(死)14.9亩、谢棉辉14.9亩、谢茂荣14.9亩、廖亚基(坡尾村)14.9亩、谢伙龙14.9亩、谢文洪14.9亩、谢广清14.9亩、车亦辉14.9亩、车旺文14.9亩、谢镇尧(死)14.9亩、邓育雄14.9亩、邓育国14.9亩、谭岳仁14.9亩、黄文光14.9亩、邓春梅14.9亩、廖晓萍14.9亩、邓良芝14.9亩、邓汝辉14.9亩、邓儒芝14.9亩、邓亚武14.9亩、邓德有14.9亩、邓亚交14.9亩、王满珍14.9亩、邓仕良14.9亩、邓德柱(死)14.9亩、邓仕儒(五保)14.9亩、车国春14.9亩、启芬14.9亩、梁玉英14.9亩、钟志雍14.9亩、钟什清14.9亩、钟元雍14.9亩、钟国辉(五保死)14.9亩、谢火仙14.9亩、谢汝有14.9亩、钟琼雍14.9亩、罗锦珍19.9亩。
2010年名单如下:
廖锦儒14.9亩、谢龙辉(五保)14.9亩、谢华荣14.9亩、谢中(五保死)14.9亩、谢亚和(五保死)14.9亩、钟小琼14.9亩、刘晓萍14.9亩、廖彩先14.9亩、谢文辉14.9亩、谢冠萍14.9亩、(谢鸿博14.9亩、魏琼14.9亩、夫妻)谢华14.9亩、谢和钧(五保)14.9亩、谢晓辉14.9亩、王秀华14.9亩、张辉兴14.9亩、张钦辉14.9亩、黄梅华14.9亩、张海东14.9亩、张平14.9亩、周瑞芬14.9亩、张友兴14.9亩、周亚娟14.9亩、谢明荣14.9亩、何亚伦14.9亩、何连科14.9亩、谢汝成(死)14.9亩、廖小荣14.9亩、谢锦辉14.9亩、谢泽钧14.9亩、谢茂荣14.9亩、廖亚基14.9亩、谢伙龙14.9亩、谢文洪14.9亩、谢广清14.9亩、车亦辉14.9亩、车旺文14.9亩、车福林14.9亩、谢镇尧(死)14.9亩、邓育雄14.9亩、邓育国14.9亩、黄文光14.9亩、邓春梅14.9亩、廖晓萍14.9亩、邓良芝14.9亩、邓信芝14.9亩、邓汝辉14.9亩、邓儒芝14.9亩、邓亚武14.9亩、邓德有14.9亩、邓亚交14.9亩、王满珍14.9亩、邓仕良14.9亩、邓德柱(死)14.9亩、邓仕儒14.9亩、钟文雍14.9亩、钟国春14.9亩、启芬14.9亩、钟志雍14.9亩、钟什清14.9亩、钟元雍14.9亩、钟国辉(死)14.9亩、谢火仙、谢汝有14.9亩、罗锦珍19.9亩
2011年名单如下:
谢中(五保死)14.9亩、谢龙辉(五保)14.9亩、谢锦发14.9亩、谢华荣14.9亩、谢亚和(五保)14.9亩、钟小琼14.9亩、谢棉荣14.9亩、廖晓萍14.9亩、谢朝荣14.9亩、廖彩先14.9亩、谢文辉14.9亩、谢智萍14.9亩、谢辉钧14.9亩,谢晓辉14.9亩、魏琼14.9亩、谢和钧(五保)14.9亩、王秀华14.9亩、张钦辉14.9亩、黄梅华14.9亩、张海东14.9亩、张平14.9亩、周瑞芬14.9亩、周亚娟14.9亩、何连平(五保死)14.9亩、何连科14.9亩、谢汝成(死)14.9亩、廖小荣14.9亩、谢泽钧14.9亩、谢茂荣14.9亩、廖亚基14.9亩、汪小芬14.9亩、谢文洪14.9亩、谢广清14.9亩、车亦辉14.9亩、车旺文14.9亩、车福林14.9亩、谢镇尧(死)14.9亩、邓育雄14.9亩、邓育国14.9亩、廖秀基14.9亩、谭岳仁14.9亩、黄文光14.9亩、谢鸿柱(五保)14.9亩、邓春梅14.9亩、谭日林14.9亩、何连升14.9亩、邓信芝14.9亩、邓亚武14.9亩、邓德有14.9亩(五保)14.9亩、邓仕良14.9亩、邓德柱(死)14.9亩、邓仕儒(五保)14.9亩、钟文雍14.9亩、梁玉英14.9亩、钟国良(死)14.9亩、启芬14.9亩、廖连芬14.9亩、钟志雍14.9亩、钟什清14.9亩、钟国辉(死)14.9亩、谢火仙14.9亩、谢兴荣14.9亩、谢汝有14.9亩、钟琼雍14.9亩、罗锦珍19.9亩。
2012年名单如下:
谢锦发14.9亩、谢龙辉(五保)14.9亩、谢中(五保死)14.9亩、谢华荣14.9亩、谢亚和(五保死)14.9亩、钟小琼14.9亩、谢棉荣14.9亩、刘晓萍14.9亩、谢朝荣14.9亩、廖彩先14.9亩、廖冠萍14.9亩、谢辉钧14.9亩,谢晓辉14.9亩、魏琼14.9亩、谢和钧(五保)14.9亩、王秀华14.9亩、张钦辉14.9亩、黄梅华14.9亩、张海东14.9亩、张平14.9亩、周瑞芬14.9亩、周亚娟14.9亩、何连平(五保死)14.9亩、何连科14.9亩、谢泽钧14.9亩、谢茂荣14.9亩、廖亚基14.9亩、谢文洪14.9亩、谢广清14.9亩、车亦辉14.9亩、车旺文14.9亩、车福林14.9亩、谢泽14.9亩、谢镇尧(死)14.9亩、邓育雄14.9亩、秀基14.9亩、黄文光14.9亩、谢鸿柱(五保)14.9亩、谭日林14.9亩、何连升14.9亩、邓信芝14.9亩、邓亚武14.9亩、邓德有(五保)14.9亩、邓德柱(死)14.9亩、邓仕儒(五保)14.9亩、钟文雍(五保)14.9亩、梁玉英14.9亩、钟国良(死)14.9亩启芬、钟国良(死)14.9亩、钟志雍14.9亩、钟什清14.9亩、钟国辉(死)14.9亩谢火仙14.9亩、谢兴荣14.9亩、谢汝有14.9亩、钟琼雍14.9亩。张小玲14.9亩、王满珍14.9亩、罗锦珍19.9亩。
2013年度补贴资金分配明细表(农资踪合补贴)
农户编号44092300701604035姓名:谢和均、五保面积13.2亩
农户编号44092300701604038姓名:谢权标 补贴面积13.8亩
农户编号44092300701607011姓名:何连平、五保面积14.5亩
农户编号44092300701611004姓名:汪小芬 补贴面积14.00亩
农户编号44092300701611007姓名:谢少彬 补贴面积14.9亩
农户编号44092300701612022姓名:谢智彬 补贴面积13.6亩
农户编号44092300701612039姓名:梁淑华 补贴面积14.9亩
农户编号44092300701614018姓名:邓育国 补贴面积9.8亩
农户编号44092300701614024姓名:罗锦珍 补贴面积19.00亩
农户编号44092300701615038姓名:邓信芝 补贴面积11.00亩
农户编号44092300701618025姓名:谭秀芬 补贴面积8.8亩
农户编号44092300701618029姓名:钟国有 补贴面积6.5亩
农户编号44092300701618016姓名:钟家新 补贴面积6.4亩
农户编号44092300701605004姓名:吴凤伦 补贴面积6.00亩
农户编号44092300701603018姓名:谢华 补贴面积7.5亩
说明人:李福基
2019年12 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