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政府
房屋征收公告
电府公〔2019〕24号
根据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茂湛段)扩建工程建设的需要以及有关法律规定,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政府决定征收位于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茂湛段)扩建工程电白区观珠镇、林头镇、坡心镇红线用地范围内的房屋,构筑物和附着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茂湛段)扩建工程建成通车,将缓解粤西区城交通拥堵状况,改善行车条件,增强珠三角与粤西以及大西南的交通联系,形成区城集聚发展效应、拉动我区经济社会发展。
二、征收范围:观珠镇背岭村委会;林头镇塘村、大坡,石民、大群、新圩、板桥、乌泥、田充、槟榔、章班、大器村委会及曙光农场和水丰农场;坡心镇金星、红十月、家家乐、郁头鹅、山寮、新坡、排河村委会属下相关集体或个人的房屋、构筑物和附着物(具体范围以用地规划红线图为准)。
三、征收单位: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政府。
四、征收实施单位:观珠镇人民政府、林头镇人民政府、坡心镇人民政府。
五、征收实施期限:2019年8月8日至2019年9月5日
六、征收补偿标准:参照《茂名市市辖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实施办法》(茂府〔2012〕104号)规定执行。
七、征收补偿方案:详见《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茂湛段)扩建工程房屋征收补偿实施方案》。
八、在征收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新建、扩建、改建房屋等行为,违反规定的不予补偿。
九、被征收人必须服从大局需要,在征收补偿实施方案规定的征收期限内与房屋征收部门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搬迁。
特此公告
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政府
2019年8月8日
个人公众号:【臭皮匠不修】
免费观看各种付费VIP视频
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政府
房屋征收公告
电府公〔2019〕24号
根据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茂湛段)扩建工程建设的需要以及有关法律规定,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政府决定征收位于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茂湛段)扩建工程电白区观珠镇、林头镇、坡心镇红线用地范围内的房屋,构筑物和附着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茂湛段)扩建工程建成通车,将缓解粤西区城交通拥堵状况,改善行车条件,增强珠三角与粤西以及大西南的交通联系,形成区城集聚发展效应、拉动我区经济社会发展。
二、征收范围:观珠镇背岭村委会;林头镇塘村、大坡,石民、大群、新圩、板桥、乌泥、田充、槟榔、章班、大器村委会及曙光农场和水丰农场;坡心镇金星、红十月、家家乐、郁头鹅、山寮、新坡、排河村委会属下相关集体或个人的房屋、构筑物和附着物(具体范围以用地规划红线图为准)。
三、征收单位: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政府。
四、征收实施单位:观珠镇人民政府、林头镇人民政府、坡心镇人民政府。
五、征收实施期限:2019年8月8日至2019年9月5日
六、征收补偿标准:参照《茂名市市辖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实施办法》(茂府〔2012〕104号)规定执行。
七、征收补偿方案:详见《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茂湛段)扩建工程房屋征收补偿实施方案》。
八、在征收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新建、扩建、改建房屋等行为,违反规定的不予补偿。
九、被征收人必须服从大局需要,在征收补偿实施方案规定的征收期限内与房屋征收部门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搬迁。
特此公告
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政府
2019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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