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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基本上搞清楚了!!!民国以后,在原来的乡跟县之间设置了区一级。这种区制带警卫性质,需要供养一大批公职人员,财政开支很大!!!所以,呢种官方的、带警卫性质的区设置得很少很少,茂名县初时设东南西北4个区,后来增至5个,即南区太大,所以一分为二,一者在公馆,一者在鳌头!!!
但问题还是没解决!!!呢种警卫区还是太大,显然不利于管理。
于是,另一种由民众自行筹资运行的“自治区”应运而生!!!呢种“自治区”管辖半径小,管理相对更高效,又不增加地方财政压力;甚至因为更符合小地方权贵的利益,而成为地头蛇的“小衙门”呢。
当时,作为5个警卫区之一的公馆区,管理白沙、联德、南盛、卫安等9个乡,显然还是过大,直管管不过来!!!
所以,“南盛区”或说“南盛自治区”应运而生!!!并管或代管南盛、卫安等乡的全境或局部。恰好,当时的南盛、山屺、龙塘等小学皆在其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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