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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百态] 你关心的都在这!投资400亿的茂名烷烃资源综合利用项目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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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1 10: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投资方投资400亿元的烷烃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将于今年在广东茂名滨海新区动工建设。该项目以打造千亿级产业集群为目标,以发展丙烷-丙烯-聚丙烯产业链为主线,以建设世界级绿色化工和氢能产业园为目标,将在茂名市打造全球最大的聚丙烯生产基地,建设世界一流的物流枢纽港,同时撬动新能源及新材料下游产业链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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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一个将对我市地方发展带来重大影响的重大项目,我市社会各界十分关注项目涉及的方方面面。为此,滨海新区在认真收集相关意见后,对社会各界希望了解的内容进行了梳理,并在此统一作出回应。也希望社会各界在更加深入了解项目情况后,继续为项目建设、发展建言献策、提供正能量,助力我市建设产业实力雄厚的现代化滨海城市、打造沿海经济带上的新增长极。


  问:项目落户的茂名滨海新区,具备什么样的区位优势?
  答:茂名滨海新区东邻阳江,西邻湛江,面向南海,背靠我国大西南和中南地区,东承粤港澳大湾区、西启北部湾城市群、南接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处于泛珠三角、大西南经济圈、中南经济圈的重叠地带,是广东沿海地区与中西部地区连结的门户,是珠三角向北部湾经济梯度转移的必经之地,处在珠江三角洲城镇群、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海南国际旅游岛三个国家战略地区的中间节点位置,区位条件优越,是我国与东南亚地区合作的重要战略支撑点。


  问:建设烷烃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有何重要意义?
  答:从国家层面来说,该项目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重要论述精神和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抓沿海经济带与大湾区、先行示范区协同发展重大机遇的现实抓手。

  从全市产业发展角度看,项目将以丙烷脱氢项目为龙头,产业链项目发挥产业协同作用,积极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化工新材料产业集群,带动滨海新区及周边汽车装配、造船、机械制造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动新材料、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同时,项目建设还将实现滨海新区经济结构优化升级,为奋力建设产业实力雄厚的现代化滨海城市,努力打造沿海经济带上的新增长极作出重要贡献。

  问:烷烃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是否符合产业扶持政策?
  答:烷烃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

  原因是,该项目能够培育下游绿色能源产业,特别是氢能利用产业。同时,烷烃资源综合利用项目采用的是全球最先进的技术,突破了传统装置的局限性,能够节约成本,而且更加绿色环保。
  特别是,将来烷烃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按照国家绿色化工产业方向建成后,将在茂名打造成一张绿色工业旅游的亮丽名片。


  问:烷烃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是否符合规划方面的法律法规?
  答: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的《茂名市城市总体规划》,烷烃资源综合利用项目选址用地为工业用地,符合规划要求。
  拟出让给东华能源项目首期用地规划条件《茂名市东组团吉达片区DZTJD-01地块规划条件》业经茂名市城市规划委员会2019年第九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市政府批复同意于2019年12月16日核发该地块规划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项目需按法定程序开展规划报批报建手续。


  问:烷烃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生产工艺和产品是否先进?
  答:烷烃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以进口轻烃资源为原料,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以烯烃深加工为纽带,以发展差别化、高端化的工新材料和特种专用化学品为最终定位。
  项目注重产品向终端应用靠近,突出产品差异化,避免区域内的同质化竞争,实现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发展,力争建成规模和水平居世界前列的世界级新材料产业基地。
  项目拟采用美国UOP的生产工艺,聚丙烯装置拟采用英力士技术公司开发的亿诺聚丙烯气相工艺。
  项目产品聚丙烯是一种性能优良的热塑性树脂,具有密度小、无毒、易加工、抗冲击、抗挠曲以及电绝缘性好等优点。


  问:烷烃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排放是否符合标准?
  答:项目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并报请环保主管部门审批。
  类比同类项目:
  一、本项目生产工艺废气排放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企业锅炉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放标准,各污染物在敏感点的小时、日均及年均浓度均能达标。
  本项目建成后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最大厂界浓度小于监控浓度限值,因此本项目的建设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二、生产废水排放标准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对纳污海域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原有环境质量。
  三、产生的各固体废物处理方式符合《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并对固体废物进行综合利用及规范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噪音不会很大。要求建设单位对设备噪声采取隔声、消声等治理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对环境不会产生影响。


  问:烷烃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征地后,失地农民养老问题如何解决?
  答:根据粤府〔2019〕105号文、粤府办〔2010〕41号文和茂府办〔2014〕36号文有关规定,被征地的村委会的失地农民可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纳入养老保障具体名单,由被征地的村委会的村民代表大会讨论确定,然后报镇政府核准公示。


  纳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范围的农民可享受以下待遇:
  一、提高个人缴费标准。在原来城乡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金额的基础上,再增加每人每月50元。
  二、增加基础养老金。被征地农民按现行的标准每人每月170元再增加55元,达到225元。
  三、养老待遇。年满60周岁、缴费年限达到15年的被征地农民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225元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如被征地农民年满60周岁,缴费不足15年的,按《广东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规定办理。


  问:什么是违法抢建行为?
  答:任何人未经国土部门、规划部门批准取得合法土地手续及规划许可证等手续,或未按取得的建设手续进行建设的建筑物均属于违法建设。
  所有违法建设均严重违反《中华人们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将依照法律规定一律予以拆除。
  对偷建、抢建等严重违法行为,执法部门将依法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快速强制拆除等措施严厉打击。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违法建设一律不予补偿。


  问:项目征地补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答:滨海新区征地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有关规定开展。
  2019年下半年以来,征地补偿标准将执行茂名2019年下半年最新修订的《茂名滨海新区东组团征地补偿方案》的补偿标准——水田79290元/亩、旱地70463元/亩、鱼虾塘89117元/亩、园地55170元/亩、林地47791元/亩、非农建设用地68963元/亩、未利用地34482元/亩。
  项目征地补偿执行新的征地补偿标准。比《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2016年修订调整)界定的标准平均高出34459元/亩,比深茂铁路征地补偿标准平均高出483元/亩,比滨海新区原执行的2013年滨海新区东组团电城、博贺两镇征地补偿标准平均高出4778元/亩,切实保障被征地群众的利益。


  问:处理留用地及安置工作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答:滨海新区处理留用地及安置工作,执行的是《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16〕30号)及《茂名市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管理实施办法》(茂府办〔2012〕24号)等相关规定。
  其中,留用地按实际征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面积的10%至15%安排土地——不含公用建设用地的可按10%,含公用建设用地的可按15%。
  留用地选址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城乡规划。
  (二)由征地单位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共同协商确定。
  (三)根据产业分类分别向规划功能区、城镇社区集中。
  下一阶段,将依照以上原则与相关职能部门及镇村统一意见后,共同协商逐步解决滨海新区历史留用地及近期征地留用地安置问题。
  新的《土地管理法》实施后,若省、市相应出台有关留用地安置的新政策,滨海新区今后征地留用地安置也将执行新的政策,维护群众应得利益。


  问:虾塘基建费补偿标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答:虾塘基建补偿参照我市《茂名市市辖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实施办法》(茂府[2012] 104号)标准执行。
  针对标准所未能涵括的设施赔偿更新问题,滨海新区已邀请市发改局物价中心进行评估定价技术业务指导支持。


  问:今后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渔民出海捕捞不便、渔船的生产和停泊问题该如何解决?
  答:按照茂名市规划,鸡打港属海水养殖禁养区,滨海新区将加快在鸡打港内港建设渔船码头的研究。如可行,可建设相应渔港提供给当地渔民使用。


  问:政府是否能提供扶持资金支持渔民淘汰小渔船、装备钢质船发展远海捕捞?
  答: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国内渔业捕捞和养殖业油价补贴政策调整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海渔〔2016〕88号)文件精神,政府对符合政策的渔民减船转产和渔船更新改造项目给予资金扶持,由渔民在自愿的原则上按程序申报补助资金。
  渔民淘汰小渔船、装备钢质船发展远海捕捞,属渔船减船转产和渔船更新改造项目实施范围。
  目前,滨海新区已完成上级下达的2015-2019年度渔民减船转产和渔船更新改造项目,下一步的五年计划和任务尚未下达。渔民可在滨海新区渔政部门发布最新的渔民减船转产和渔船更新改造项目计划和任务后,按程序向渔政部门申报计划。
  滨海新区将在安排项目计划时,根据实际情况对受丙烷脱氢项目影响的渔民适当倾斜,优先纳入项目计划安排补助资金。


  问:如何解决分配和盘活征地款、做一些公益性工作,如修建学校、排水排污设施、建设村委会办公楼等问题?
  答:按照法律规定,我国私人没有土地所有权,征地补偿费是指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时,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被征地单位的补偿各项费用。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村委会有权通过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和分配方案,可决定分配和盘活征地款,做一些公益性工作。并在符合土地使用政策及办学条件的前提下,修建学校、排水排污设施、建设村委会办公楼等。
  财政部门将加强对村委会的财务监督,确保各项征地补偿费的使用符合相关财务制度。


  问:吉达港水闸周边群众养殖用海问题如何解决?
  答:根据《关于养殖用海海域使用权市场化出让工作进展情况的通知》(粤海渔办2015,223号),从2016年起,我省新增养殖用海全面实行海域使用权市场化出让。
  目前市场化出让工作是采取部分地区试点先行的方式进行,由于我市还没出让市场化工作流程,今后等我市出台出让流程后再进行养殖用海的出让工作。
  同时,滨海新区、相关镇计划引进专业化的海水养殖龙头企业,通过公司+农户方式,吸纳农户合作进行工厂化养殖。


  问:清理鱼排后的发展规划是什么?
  答:根据《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茂名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年)>的通知》的要求,鸡打港内港池电白区域已列为禁止养殖区,电城区域已列为限制养殖区。
  合法的海上养殖,必须同时具备海域使用权证和养殖证。


  今后申请养殖用海必须符合《茂名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年)》。

来源:茂名日报

(原标题:茂名烷烃资源综合利用项目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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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要咯
犀利,加油茂名
加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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