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家右边交通变方便了,在右边新开个门口,新门口前有三间屋约40多平方,是我家无尝捐献出来做文化广场,现在还有我家在用的化粪池作证,新门前离打球2.7米符合法定安全距离,新开开门口是追求出入方便,不对任何人影响,但村长见不了别人好,加上之前我父亲举报了村长健设文化广唐僧肉工程自己做,不公开招标,在集体土地私自圈地建屋,村集体账目混乱贪腐等…,村长为了报复我父亲举报他,在我家门口建2米X16米宣传栏挡住我家门口,没法正常出入,本人投诉无门,回家无路情况下,把相关视频资料发到今日头条让媒体曝光,泗水镇逼于舆论压力才主动提出调解,但是附加一条要求,我必须删除今日头条视频资料,不同意免谈,当时想着为了让90岁父母能安享晚年,不用担心,出入无路整天以泪洗面,无奈签了不平等协议,内容今后不得再把视频相关事件发到网上曝光,才拆除5米宣传栏又切砖三米,在中间留两米缺口让我家进出。上显失公平的协议,当事的权益和义务极不对等,调解权益上不平衡,因而违反了公平合理原则规定,必须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人为基础上进行调解。协议书上多么生硬无一句讲理的内容谁是谁非谁的责任。本人当后悔当初签了不平等协议,重新把相关视频资料发到网上,以上反映问题如假原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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