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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一男子却无视相关规定,刻意隐瞒自己常住武汉事实及病情,未作防护措施,主动接触人群,最终被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
唐某龙(男,41岁,常住武汉),1月20日从武汉自驾出发,22日抵达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西岸社区碧桂园亲戚家探亲。其于1月20日发病,首发症状为发热,咳嗽、鼻塞等。
1月23、24、28日,唐某龙先后三次到高明区人民医院就诊,就诊期间,面对医生询问,其均刻意隐瞒常住武汉事实和发热症状,并且未戴口罩做防护隔离措施。
直至住院治疗时,才告知工作人员其常住武汉的事实。随后,其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唐某龙的行为违反了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l级响应的相关规定,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2月6日,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对唐某龙立案侦查。
目前,唐某龙在佛山市第四人民医院进行隔离治疗。经过排查核实,与其密切接触人员也均已隔离观察。
来源:高明公安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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