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拆除违建搭棚村道的检举信
尊敬的领导:
检举人:许凤华,女,汉族,杨充杨梅村村民,联系电话:15377748153。
检举事项:
关于茂名化州市中垌镇汤牛桥大塘路口(位辉加油站对面),三家店村民黄锡兴强占该道路违建搭棚。
事实和理由(事件经过):
8月26日检举人发现茂名化州市中垌镇汤牛桥大塘路口(位辉加油站对面)的道路被村民黄锡兴强占并违建搭棚建了房子,遂打电话给中坰镇政府规划办公室,反映情况。同时也打电话给国土所反映情况,得到的答复是叫检举人将资料交到政府规划办公室。
8月27日,早上10点50分检举人带着违建搭棚相片资料到中坰镇政府规划办公室反映情况。当时办公室的唐生接收了检举人的资料,而且告知检举人称镇长在开会的时候也提到了这个问题,但是暂时没有解决的方案。当日11点正检举人又去到国土所,向吴所长反映情况,并将违建搭棚相片资料交了一份给吴所长,吴所长答复是等镇政府规划办通知一起办理。
8月28日14点48分,检举人再次打电话给中坰镇政府规划办公室,没有明确答复。
8月29日10点40分,检举人再次打电话给中坰镇政府规划办公室,没有明确答复。
8月31日8点02分,再次打电话给中坰镇政府规划办公室,因为违建搭棚又开始在礼拜的时候继续搭建,因为是政府工作人员休息日,所以毫无顾忌的又搭建起来。
9月3日11点31分,再次打电话给中坰镇政府规划办公室,因为违建搭棚建房子已完工,正准备铺地板,规划办唐生答复说叫人去查看,但是没下文。
10月31日通知,政府作出限期拆除通知书,时至今日,该铁棚还没拆除,现还继续扩大后面路段铺了水泥。
12月9日,再次打电话给中坰镇政府规划办公室,了解情况,工作人员说要给两个月时间违建人黄锡自行拆除。
时至今日,2020年2月29日。已过去4个月了。政府作出限期拆除通知书,为何还不拆除,政府为何不处理。大塘村民每次经过该村路,都极为不方便。希望政府认真处理此违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二条“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和其他有关批准文件后、方可申请办理开工手续”。上述搭建铁硼的位置属于公用道路,却被无端违建搭棚建房子占用,且并没有办理相应的开工手续,应当属于违法建筑,希望各位尊敬的领导,能够认真对待,并尽快作出处理,责令违法人员拆除上述违法建筑。
此致。
检举人:许凤华
2020年2 月29日
附件:违法建筑的搭建过程照片(现状)
违建前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02.jpg
违建中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04.jpg
违建后
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06.jpg
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08.jpg
2020/2/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