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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面对诱惑,有权者若稍不自持,从而把法律放在一边,放任权力出轨,便会做出伤害公民利益的事来,由此引发的社会后遗症,则很可能给城市的发展留下难愈的伤痛。
在广东西部的发展中城市茂名,有一块被老百姓称为城市“疤痕”的地方,座落在高州至水东公路的茂港区路段两侧,总面积过1000亩。
这块“疤痕”最初产生于一家没有地产开发资质的建筑公司与政府部门和600多户业主的磕磕碰碰。历经10多年的风风雨雨,汹涌澎湃的城市化浪潮早已淹没了周边农村,这一带的地价也由每平方几百块,一路飙升到数千块。然而,“疤痕”却始终紧贴在城市腹部,赤裸而刺目,被有关部门斥为严重影响城市规划发展的烂尾项目。
尽管群众怨声载道,政府却也无可奈何——大大小小的协调会,开了一次又一次,主管领导也像走马灯似的,换完一届又一届,痛症还是没法得到消除。为何一块小小的“疤痕”,会给一座城市带来如此长久的震痛,而背后又有哪些利益之手,在阻挡政府举起那把迟来的“手术刀”?
恶 梦
2007年4月26日,龚国华拿着一张残旧的《南香城规划图》,望着南海渔村对面一片空地,脸上的表情怅然若失。“昨天”那场恶梦带来的阴影似乎至今还笼罩着他,使他经常不能安睡。
十几年前,这里还是电白县羊角镇与茂名市区交界的一个小农村,附近的农田一望无际,与现时高楼林立、车水马龙的景象相去甚远。
龚国华是高州市荷花镇木头塘人。当年,他还是汽车修理厂里边的一名安份守己的工人,每月拿几百元工资。这样的收入,虽让不少乡下人眼红,但在城里,他和家人的生活过得并不宽裕,“离开农村在外面混了那么久,连个像样的窝都没有”。
好在他和老婆李向文都清贫惯了,多年来节衣缩吃,总算还有点积蓄,一门心思就想着快点在城里搞套房屋,下半辈子住得体面些。这只不过是一个长期生活在社会底层的普通劳动工人心里最朴素的想法——龚万没想到,日后竟给他带来挥之不去的痛苦。
1992年12月中旬,龚国华清楚地记得,一位久未联络的朋友赖宏芳突然找到他,透露了一个消息:茂南第二建筑工程公司在茂名市的效区圈了一大片的土地,准备用来开发一个大型的楼盘。第一期的设计图做好了,地被划成一个个单元,现已开始开价出售。
“可以用来建房,收到风的人都在抢购。”赖问,“你要不要?”
自己和老婆日思夜想,不正盼着有套家产?龚国华想,这下好了,买地建房,房产局那里把手续一办,就成了自己的祖宗业,比买商品房划算。
不过,心动归心动,他还是有点不放心,“手续办好没的?”
“正在办。”赖说,“你放心,二建是正规公司,不会骗人。”
“我知道。”龚说,“你也是二建的职工。”
这么一说,他心定了些。
过了几天,赖宏芳带他到现场考察,接着领他到公司看规划设计图。看着纸上错落有致的“豆腐块”,选购的人络绎不绝,龚国华再也坚信不疑了。
地按不同区位,卖不同的价格,便宜的每平方300元,贵的则600元,成交时还须缴纳每平方100元的“三通一平费”。公司的销售代表告诉龚国华,以后还要补交报建费,多少以政府部门实收为限,每户平摊。
龚指着第一期西区A6号说,“我要买这套实建面积105平方的。”这块地,不算报建,总价钱73500元。当天,龚国华便把2万块钱定金交给了二建公司,并约定次年2月底交清余额,否则卖方就要对土地另作处理。
回家后,他兴奋地把情况跟老婆详说了一遍。老婆问:“既然这么好,也给咱们的孩子买一块吧。”
龚说,买一块都要砸锅卖铁,哪还有钱再买?
李说,过了这座山,没有这座庙。想办法先借着。
当晚,两夫妇都没睡好。次日,龚国华走亲访友,见的人都说不错,可以考虑。
又过了几天,龚一咬牙,拿着老婆的身份证去了二建公司。这时,抢购的人更多了。他选了B7号,与第一块同面积,但只要价52500元。
1993年1月6日和1月13日,公司分别给龚出具了两张共4万元的定金收据。一个多月后,他东挪西借,“艰难”地交清了余额。
短短数天,也让龚认识了许多“同道中人”。其中,包括在五期(职工建房区,现愉园小区)那边买地的易焕彪等业主。从他们口中,龚才了解到,二建公司在高水公路两侧开发地产有5期,总面积达1000多亩。而单是西一期,就有320多户,占地300多亩。
1993年3月10日,龚依约到公司签合同,房产科长尹显著却拿出一份《订购房产协议书》要他签。
“明明买地,为什么写买房?”龚疑惑地问。
“公司没土地开发权,所以只能签购房协议。收据也是这样写的。”尹解释说,这是公司经理助理柯万才指示这样做的,写什么都没关系,你们把房建好,我们公司给你把证件搞好就是了。
看着别的业主也这么做,一旁的房产科会计又在附和没问题,龚便没多说了。
1994年底,龚这边还在想着何时可以进场,易焕彪那边却传来施工的消息。他赶到现场一看,二建公司果然已经在按红线图放线了。
不过让龚感到奇怪的是,这些五期的业主,施工前都与公司签了一份承包建房协议书。
“房是你们自己建的,跟公司签什么承包合同?”龚笑道。
易焕彪告诉他,这是公司强要他们签的假手续,主要是防止有关部门以后查出他们在卖地。
业主明知这是弄虚作假,但为了快点建房,嘟囔几句后,还是在上面签了名。
望着火热的施工现场,业主们根本没想到,一场恶梦已悄悄向他们走来。
1995年2月,龚国华刚筹够建房的钱,五期那边的业主却突然传来一个“噩耗”:施工被城监队紧急叫停,原因是:与茂名市的总体规划不符。
城建局(后为城市规划管理局)发出的停工通知书一露脸,业主们立刻炸开了锅。龚国华和李耀生等其他业主到公司一问,得知所有小区都得停,马上气不打一处:二建公司不是说没问题吗,怎么突然半路杀出个程咬金,又说规划有问题呢?
城建部门这边一喊停,受牵连的业主便达数百户,其中近百户属二建公司的职工和亲友。
这些业主似乎并不知情,二建公司从1992年底开始向业主出售土地,但直到1993年3月29日,才从电白县有关部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993年4月28日,二建公司以“解决1000多名职工住房和经营房产开发”为由,向电白县羊角镇城建办申请“南香城”建筑工程开工,获得批准。接着,该公司对小区进行三通一平,并自编出《南香城规划图》,电白县城建局批复:“原则上同意,但必须符合茂名市总体规划。”
殊料,业主们按公司的指示进场施工后,马上就被茂名市规划部门勒令暂停。
施工被阻后,龚国华等人多次找到二建公司老总邓德成,要求其赶快摆平此事。此后,二建公司一直周旋于业主和各有关部门之间做工作。
1995年5月8日,茂名市城建局终于下发复工通知,但要求二建公司按新的规划报建,并每亩补交15元的基础设施配套费。
通知一到公司,邓德成傻了眼:调整后的规划图,不仅缩减了100多户业主的位置,且要公司补交一个多亿的配套费。地早就按原来的规划卖到了各家各户,钱也早都收进了公司帐户,怎么办?
面对这份新的规划,二建公司骑虎难下,一直不敢通知业主复工,而是通过各种关系,找上级部门向市城建局施压,希望迫其改变主意。这一拖,就拉开了二建公司和城建规划部门10多年“拉锯战”的序幕。
与数百位其他业主一样,龚国华一心想着在二建公司的“努力”下,能尽快把手续办妥,顺利建房入住。谁知转眼间,十多年过去了,脚下这片300多亩的土地不但未动一土一木,且多次险些被二建公司暗中转卖。“幸好业主及早发现,才幸免于难。”
十多年的光景,也使得他们这个数百人的业主群体,发生了明显的变化。有的当初还年富力强,今天却已垂垂老矣,有的面对“竹篮打水一场空”的现实,甚至因气成疾,终究撒手西去。
2001年,龚国华所在的汽修厂突然宣布改制。这一决定,使得龚的命运,遭遇了半辈子以来最严重的一次剧变——从一名城镇职工,一夜之间沦为“比农民还惨”的下岗工人。砸了饭碗的龚国华,马上陷入一场“比举债卖地建房还要可怕”的经济困境。
“失去工作,就好比失去希望一样。”龚自称一度无法调适角色变换带来的心理落差,从而慢慢走向社会的边缘。经济和心理带来的双重压力,使他迫切希望能借外力,尽快解决纠纷,从而拿到赔款,重新点燃生活的希望。
伤 疤
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南香城项目曾是茂名红极一时的政绩工程,被有关领导喻为城市发展的大手笔。
有业主称,项目奠基那天,各级领导亲自到场剪彩祝贺,当地媒体也对此大书特书,使得南香城小区,还在一片空地时,便已闻名遐迩。
项目出问题后,当二建公司多次与市规划部门“拉锯”,老总邓德成特意请业主里边一帮出头的高州老乡在“小区”对面的龙门大饭店(现变成学校地址)吃饭,当场从公文包里拿出“八九本”与项目有关的各种证件,对业主说:“我们是合法的项目。你们耐心等待,很快就可以摆平的。”
当时,龚国华他们误以为,这只是部门领导的故意刁难,根本没想过,真正的问题,其实正出在项目本身。
1995年,茂名市城建局发出停工通知以来,业主们还一度把希望寄托在市政府的身上,期待市政府能站出来,命令这些下级部门退步。他们和二建公司一样,斗转于各级部门之间,企求碰见一位有能为自己说话的领导。
1998年5月6日,他们的“努力”终于“感动了”有关领导。当时的莫才明副市长和城建局的林河南局长均在二建公司的《复工请示》批示“同意先复工,有关费用再议。”
但拿到批示后,二建公司并不通知业主开工,因为批示仍要求按1995年的规划来做。
又是一番“拉锯战”。期间,二建公司委托市规划设计院对规划进行修改。
拿着修改后的规划,1999年7月下旬,二建公司召集500多户业主在工地开会,宣布10月底前复工。
然而,不到两个月,茂名市城监队又来了,再次传达有关部门意见:修改的规划未经同意,你们是私自复工,必须马上停工。
业主继续投诉和上F。
2000年8月25日,茂南区政府专门向市政府打了一个报告,直指市城建局在规划上的改动,“将使职工损失达1500多万”,并把二建公司说成是一个“资不抵债,濒临破产,职工已全部下岗,几年没领过工资,且大多数职工已把家庭全部的积蓄和借来的钱倾注在这块地上”的值得同情的企业,请求市政府让项目早日复工。
此时,一波未平,另波又起。2001年12月底,复工问题尚未解决,二建公司那边却宣布改制,由柯万才接替邓德成,任董事长。
新官上任不到一年,二建公司便通过电白县国土局,办出了一批国土使用权证。紧接着,二建公司便以输官司为由,把愉园小区的38333.09平方土地以每平方300元的“低价”转让给了茂名市伟恒地产有限公司,并顺利办妥使用证。同一时间,被二建公司转让的纠纷土地还有多处。
消息传出后,业主们立马向市政府投诉,“纠纷未解决,土地不能动”。2003年7月,在几位副市长的批示下,土地马上被国土部门暂时冻结下来。
这时,业主们“始方醒悟”:一直在企图侵害他们利益的,原来是二建公司。由于业主在组织投诉时意见不一,文件表述各有差异,事件到了有关部门越讲越糊涂。
2003年12月3日,市城市规划管理局向市有关领导汇报:二建公司的用地范围涵盖了从高凉路至高水公路以东几个小区,业主投诉的几百亩只是其中一部分,而二建公司和业主在材料中把纠纷用地统称为“南香城”并不准确。
2004年3月8日,市国土部门也反映:1992年,经电白县政府批准征用,二建公司及其下属单位,使用了羊角镇南香村委会新塘仔的共285.218亩土地,当时分成23宗报县政府审批。直到2001年8月19日,电白县国土局才跟二建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前后间隔近10年。因此,可认定二建公司违反土地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未经电白县政府批准,私下与业主签订出售土地协议,应妥善处理。
2005年,市纪委的调查组也对此事进行了调查,结果把当初二建公司与业主的交易定性为“买卖房产”行为。当年10月21日,在市政府的组织下,数百户业主选出了易焕彪、吴炳有、李耀生等9位维权代表。此后,市政府召集代表多次开会,但均未能妥善解决此事。
2006年7月4日上午,在市政府召开的第四次协调会上,时任政府副秘书长的郭文朝要求二建公司从速做出具体解决方案。但直到2007年5月,方案仍未做出来。
“事情拖而未决,只会引发更多的社会矛盾。”2007年4月27日,茂名市城市规划管理局助理调研员卓著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这几块地在市区闲置了十几年,已严重影响到城市的发展。所以,市政府一直非常重视,希望尽快化解群众矛盾,为茂名的健康发展铺路。”
“这是茂名市的一块伤疤。”一位业主更直截了当地说,“业主的问题解决不了,它永远都会贴在城市的腹部。”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官员则对这块伤疤的历史真相进行了反思:今天,茂名市政府部门面临的所有难题,其实都是以前电白县某些领导手中权力失范留下的后遗症。
这位官员称,二建公司当年圈下的这1000多亩土地,散布在当年茂名市区与电白县的交界范围内。九十年代初,这一带交通逐步改善,房地产市场前景一片看好。市政府也开始酝酿区划调整,成立茂港区。电白县领导预先获得信息,就想着抓住最后几年机会,利用手中的权力多批几块地。
当年,与二建公司一起圈地的,共有四五家公司。“没有县领导的支持,他们也想不出这么大的手笔。”
1993年4月14日,市委、市政府察觉这一苗头后,曾联合发文要求:加强对今后城市总体规划控制区范围内土地的控制。但当年4月28日,羊角镇城建办还是批准了二建公司的开工申请。
这1000多亩地,当初由二建公司分解报批。市国土资源局的资料显示,这些地的用地单位千差万别,多是该公司的下属单位。外人通过系统查询,很难算清二建公司当初到底用了多少地。而记者在后来调查中也发现,二建公司和市各级政府部门的文件报告,对土地的面积都存在着不同的表述,连一些业主看了都摸不着头脑。
十多年过去了,“空地还是那片空地”。随着岁月的流逝,当年被茂南二建粉饰得富丽堂皇的五期房地产项目,开始漫漫淡出人们的视线。而业主们却称,“他们的心天天都在滴血”。
内 幕
在这起事件中,处在矛盾的最顶峰的,无疑是茂南区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成立于1988年,前身为茂南区第二建筑工程公司,原是一家具有三级施工资质的工程施工企业,数年后即摇身一变,以几千万贷款染指上亿元的项目,高调进入本市的房地产行业。
1993年,二建公司拿下高水公路两侧过千亩土地,并提出建设南香城小区项目。当时,还是邓德成当总经理。该项目被包装成当地首屈一指的“大楼盘”。
二建公司以房地产商的身份浮出水面后,许多同行都“大感奇怪”。因为据他们所知,二建公司作为工程施工企业,只是在1992年获得了房产开发权,并没有向有关部门取得地产的开发权。
早在1992年,二建公司刚取得房产开发权,便专门成立房产经营科,由尹显著任科长,在当时的电白县羊角镇“一口气开发”了五期过千亩地产。其中包括:西一期(高水公路西边,南海渔村对面)300多亩,东一期(高水公路东边,南海渔村至龙门大酒店段)200多亩,东二期(高水公路东边,龙达羊蛇餐馆段及龙门大酒店背后)150多亩,西二期(高水公路西边至水渠,龙门大酒店斜对面)300多亩,职工建房区(南香城,现叫愉园小区)200多亩。
这些地,二建公司每亩只花3-5万元“征”过来(2001年8月在正式变更国有土地使用权时,还交给电白县政府每平方15元的出让金),然后以每亩12-18万元(规划后实建面积的价格)的价格转让给业主,报建费和三通一平费均另由业主承担。职工建房区那一块,虽然售价比市价格便宜一半,但公司的全部职工,加起来才80多人。大部分的土地,其实都是用于赚钱的。
业主们后来反映,羊角镇这一带的房地产市场,早在1991年初,高水一级公路定线时,就急剧升温。“南香城”的创意出来后,附近的地价更是一路狂飙。二建公司简单一转手,便至少赚了近1个亿。“单从西一期320多户业主身上,就收进近2000万购地款。”
1994年底,全部土地基本卖完。业主李干就和蔡绍友“搭尾班车”,从邓信昌和谭伟群手里共同受让了一块107.6平方的“二手地”。李只占一半,便花了6万元。
业主易焕彪的经历和李干就如出一辙。“不到一年时间,买二手地的价钱就比原来升了一倍多。当年,部分二建公司职工,光是炒卖二手地,就已赚得盆满钵满。因是私下交易,根本不需向国家交一分钱税。”
暴利的背后,隐藏的是鲜为人知的商业操作内幕。一个“小小的”工程建筑公司,何以能够吃进一块这么大块的肥肉,且在短期内全部消化?许多业内人士不得而解,“不管在何时,这都是违反房地产开发经营规律的。”囿于当时的社会潜规则,他们无从解开这个商业之谜。
直到1999年底,项目在茂名市规划部门的强势介入之下,陷入了半流产状态。接着,茂南二建、华粤公司和富达公司(伟恒地产公司的前身)之间的官司爆发,人们才“雾里看花”,觉察到二建公司当初违法运作的一些蛛丝马迹。
2001年,茂南第二建筑工程公司从集体所有制企业改革为股份制企业,后因各种问题引发职工集体上F,使得与项目有关的更多内幕信息“大白于天下”。
“简直是空手套白狼。”业主代表易焕彪后来在记者面前愤而揭发。
原来,1992年项目刚上马时,二建公司用来投资的钱,除有3000万来自银行贷款,还有几百万是来自职工的集资和借款。1993年3月底拿到一部分用地手续前,二建公司已与近600户业主完成交易,不仅顺利收到卖地款,连三通一平费和报建费都全部转嫁到了业主的头上。“完成这一系列动作,二建公司几乎没花过自己的一分钱。”
二建公司当初与业主们交易时,不但通过签《订购房产协议书》方式,把“卖地”掩盖成“卖房”,从而逃避无权开发的危险——这一事实,记者后来从茂名市国土资源局和城市规划管理局一些曾亲自参与调查此案的官员口中得到了证实。而当年,二建公司开给部分业主的收据,赫然写着的也是购地款。
“如果卖的是房,为什么要收我们的三通一平和报建费,而且建房的工程款和材料款还要我们自己负担。”高州业主卢均时说,“事实上,到1995年止,我们已有3户建好了三层主体框架,6户建好了二层主体框架,12户建好了一层主体框架,19户建好基础,28户开挖地基,32户把建筑材料运进工地,准备动工。后来,项目因规划问题被迫叫停,这些业主至今无法复工,损失比没动工的业主还要大。”
一方面,茂南二建与业主签订挂羊头卖狗肉的合同,另一方面,又打着“联合经营”的名义,试图把项目有偿转让到有资质的公司头上,迅速“金蝉脱壳”。
1993年3月22日,二建公司与富达公司(其法人代表是柯万才的堂兄柯国庆,2001年后成为二建公司经理,而富达公司2002年变身为伟恒地产公司,由柯国庆之妹柯建萍任经理。故有业主怀疑今天的二建公司和伟恒公司是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家庭公司)签订《联合经营协议》,以愉园小区内的110亩土地作为投入,与富达公司联合经营开发。同一天,双方又签订《经营补充协议》,约定那110亩土地,由富达公司单方承包开发经营,自负盈亏,享有一切权利和利润,富达公司按每亩11万元付给二建公司承包经营费。
1993年3月25日到10月7日,富达公司与另一家华粤公司签订协议,以同样的方式把这110亩土地,又转到了华粤公司名下。
不过,2001年8月,这三家公司互相缔结的合同,被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认定为“名为联营,实为转让土地”的无效合同。
二建公司“空手套白狼”的把戏被法院揭穿后,茂名市政府遂要求国土部门暂时冻结涉及纠纷的所有土地,以保护数百户业主的合法利益。这样一来,二建公司即使手拿着《国有土地使用证》,也没法将它们转让给他人。
从项目开发至今,时间已过去十多年,当年的优秀企业,今天已沦为一个资不抵债、濒临破产的问题企业。而公司前两任老总邓德成和柯万才,也在业主们的反复“骚扰”下,从茂名消失得无影无踪。新科董事长兼法人代表柯国新(柯万才的堂弟)也从来不跟业主们接触。剩下的职工,同样是“头顶百般冤屈”的受害者。而文明北路城东街道办旁的二建公司办公室,则终日紧锁着大门。谁来理顺这摊旧帐?
公司原行政科科长朱群珍称,二建公司目前拖欠职工工资226210元,社保费434092元,集资款3000483元,下岗职工安置费约200000元。
身上背着如此沉重的债务,二建公司当年吃进去的钱,还能吐出来吗?数百名龚国华们,有相当一部分都表示,失望了。今天,他们唯一的希望,就寄托在眼前这几块还在空置的土地。十多年的发展,这一带的地价由每平方几百元,一路飙升到数千元。
然而,业主们有心分食,政府和法院就会轻易让他们得手吗?在这最后一块肥肉的前面,还站着一大串公司当年的债权人,他们的合法权益也需要法律的保护。问题是,在事实和法律的面前,谁的理据更充分?
【记者手记】
这是一宗跨世纪的地产纠纷案。当长达半个月的调查结束后,记者似乎还无法从千头万绪的矛盾纠纷里边抽身出来。特别当利益各方,甚至包括不同的政府部门的讲述之间都不断出现差别和矛盾时,迟到了十多年的记者,要全面还原事件本身和背后的事实真相,确非易事。
任何社会冲突,其本质都是利益冲突。这起事件,涉及过千亩的土地,十几个部门单位,600多名业主的切身利益。其中谁的利益没有照顾好,都可能影响到事情的圆满解决。更重要的是,问题一天不解决,矛盾就会越积越深,给政府平息社会矛盾带来更大的难度。相应地,社会要为之付出的总成本就越高。
十多年过去了,逐步改善的法治环境虽为不同的社会利益群体提供了新的博奕方式。然而,规划部门愿意放弃其每亩15万元的基础设施配套费吗?二建公司愿意放弃其巨额的土地增值利益吗?业主们愿意放弃一代人未圆的建房梦吗……
古人说:以史为鉴。今天,国家和地方的发展都进入了新的时代,建设和谐社会和坚持科学发展观,均已成为社会综治管理的主流观念。茂名的地方领导们,是否也能以正确的心态去认识历史,纠正错误,妥善地定纷止争?我们将进一步观察。
在记者调查这起事件的期间,恰逢茂名市长新官上任。常言道,新官不理旧事,但所有的利益当事人,都在翘首以待,新的市长给事件带来新的转机。而那些与事件本身并无直接利益关系的广大市民,同样期待市政府能狠下决心,彻底消除这块伤疤给城市和社会发展带来的后遗症,把茂名重新带回健康发展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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