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号市民大道惨烈车祸发生时, 我正好已开车路过。 当时已发生了事故。后来在茂名在线上看到发布有当日发生严重交通事故的奥迪小车上的行车记录仪记录的视频,经过认真反复的分析,我认为:当时在翻倒的那辆搅拌车后面行驶的那一辆白色搅拌车,才真正是肇事车辆!
大家注意看一下视频:原先,奥迪车往右超过第一辆搅拌车(中间道)时,该搅拌车的左侧并行着一辆白色的搅拌车,此时该白色的搅拌车正打算从左道向中间道变道,并超过了中间道的搅拌车,差一点与行走在右道的奥迪相别时被奥迪超越,二者的速度都很快;而奥迪车当时走的是右道,样子本像是在紧随着它前面的那辆白色车继续走右道的,但此时似乎是突然被白色的搅拌车凭高速的惯性,撞击到小车的左后部, 导致奥迪小车的车身突然向左方偏移,最后才径直撞白色搅拌车前方的另一辆搅拌车的右边转向轮!
故而, 我凭此判断, 原来在左侧行驶并往中间道变道并有超越奥迪车趋势的白色搅拌车, 很有可能才是真正的肇事者。故嫌疑最大!当然, 奥迪车的责任在于超了那么多车,速度也一定很快。 但不一定是它自己的原因突然主动向左偏移的,很有可能是其左后侧受到外力的作用(比如是受到白色搅拌车的撞击),加上自身速度也很快, 才突然向左走向的,造成严重的被碾压事故。
好在后来发的有视频中,又穿插入了一段后方车辆记录仪记录了该车当时驶过的视频, 以下面的截图为证!
再看一眼本人现场拍摄的这张图片,奥迪车的左后门明显是被撞击后凹进去的,就更加清楚了! (奇怪,上传了好几次,都提交了不)
现场图片2
这一判断,与此前电白公安通报中称“两辆混凝土搅拌车和一辆小轿车发生碰撞,造成小轿车司乘2人死亡,2人受轻微伤”,完全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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