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车多长时间由自己掌握只要没出事
 交警不在身边看不到
 就不会有事?
 这样想的话就大错特错了
 近日,就有司机被传唤了
 
 3月12日晚上18点57分韶关交警高速二大队指挥室接收到
 “高速公路重点车辆动态监管与预警信息服务系统”
 发出的报警信息
 有一辆牌号赣B98***重型半挂车的驾驶人
 涉嫌连续驾驶超过4小时
 属于过度疲劳仍继续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
 为成功拦截存在交通违法嫌疑的重点车辆指挥室立即将报警信息发到路面巡逻民警
 要求值班民警分成2组
 一组警员驾驶警车迅速前往
 嫌疑车辆前进方向的下一个服务区等候
 另一组警员则在嫌疑车辆前进方向的
 末端服务区等候预防其逃避检查
 同时
 指挥室通过电话通知涉嫌疲劳驾驶的司机
 驶往下一个服务区接受检查
 
 当晚19点14分蓝某驾驶牌号赣B98***重型半挂车
 进入南韶高速公路某服务区
 民警立即引导车辆停放在安全区域
 对驾驶员的证件和车辆进行检查
 民警查看了车上的GPS检查仪固定行车记录证据
  面对证据
 蓝某承认了自己疲劳驾驶的违法行为。
 民警告诉蓝某在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的统一部署下
 韶关交警借助“预警系统”
 精准查处重点车辆存在的
 疲劳驾驶、超速行驶、闯禁行
 等交通违法行为
 3月11日
 韶关交警高速二大队
 调集多组精干警力成立专班
 依托“重点车辆预警系统”
 一次行动中连续精准查处
 大货车司机疲劳驾驶行为4起
 根据道路交通相关法规过度疲劳仍继续驾驶的
 将被处以罚款200元
 
 说到这里就有司机想问
 “这个预警系统是什么?它有什么作用?”
 蜀黍一一来介绍
 预警系统设计由来
 由于大货车、大客车、危险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体积大、车身重、载客人数多、装载货物危险等原因,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将会造成严重后果。所以,交警部门一直都对重点车辆进行严格动态监督管理,长期对重点车辆所属企业负责人强化交通安全意识。
 预警系统介绍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与交通运输部通信信息中心合作开发“高速公路重点车辆动态监管与预警信息服务系统”,通过接入交通运输部全国“两客一危一货”重点车辆关联数据,整合相关数据资源,有效提升对在广东省境内行驶的重点车辆的监管力度,提高防控事故、查处违法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任何人不得强迫、指使、纵容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  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七)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及记分标准》: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一次记6分。 
 来源: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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