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吴某伟决定逮捕
茂名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原副支队长吴某伟涉嫌受贿罪一案,由高州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高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吴某伟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高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陈某海决定逮捕
茂名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动巡逻大队一中队原副中队长陈某海涉嫌受贿罪、行贿罪一案,由高州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高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行贿罪对陈某海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高州检察
吴亚伟,男,汉族,1965年10月出生,广东化州人,大专学历,1981年参加工作,1992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1年9月至1989年4月先后在化州市杨梅北亨小学、良光中学任职教师;1989年5月至1995年4月任中共化州市委办公室科员;1995年5月至1999年1月任茂名市公安局办公室副主任科员;1999年1月至2000年10月任茂名市公安局政治处副主任科员;2000年10月至2006年12月任茂名市公安局政治处教育培训科科长;2006年12月至2007年12月任茂名市公安局茂港分局政委;2007年12月至2018年9月任茂名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副支队长;2018年9月至今任茂名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副支队长、一级警长。
陈理海,男,汉族,1978年11月出生,广东化州人,在职本科文化,2003年10月参加工作,2003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3年10月至2004年8月任茂名市公安局巡逻警察支队见习民警;
2004年8月至2004年10月任茂名市公安局巡逻警察支队三大队见习民警;
2004年10月至2008年12月任茂名市公安局巡逻警察支队科员;
2008年12月至2012年1月任茂名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动巡逻大队科员;
2012年1月至2017年5月茂名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动巡逻大队一中队副中队长;
2017年5月至今任茂名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铁骑大队科员。
(高州阳光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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