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登录更安全

微信登录,快人一步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登录 | 注册帐号 | 找回密码

茂名论坛

  • 关注抖音号
  • 关注公众号
  • 下载APP
  • 扫码关注抖音号
  • 扫码关注公众号
  • 扫码关注APP
快捷导航
123
话说茂名 发新帖
楼主: wjw532749694

[今日关注] 全茂名市最危险小区公共车棚

[复制链接]
新闻哥 发表于 2020-3-24 00:28
这种维修问题应该是找合成纤维厂负责的。毕竟土地是属于合成纤维厂,社区只是协助而已,毕竟在茂名,很多社 ...

呵呵,小区是国有资产,里面住的是鬼?不是使用人?
住户干嘛去了这点小事都劳煩义工。
发表于 2020-3-25 14:59 | 显示全部楼层
yjvilin 发表于 2020-3-24 09:56
呵呵,小区是国有资产,里面住的是鬼?不是使用人?

你个傻子,楼主所讲的小区是合成纤维厂内部,楼主居住的楼房如果经过房改,拥有一定的公共面积,指的是单体的公共建筑面积,仅包含走道、楼梯及电梯,只要出了所居住的楼房就不属于小区业主的了。这和商品房小区不同性质,合成纤维厂的土地属于国有资产,里面的绿化和车棚等公共设施当然是属于合成纤维厂负责管理,如果原管理单位破产变卖,由新接手单位管理。如果是单位改组,有新改组单位负责。如果单位处于破产消亡状态,由社区协助居民自治或者请物业管理。一句话,管理单位还在,单位负责,这是国有土地,不属于小区居民。
发表于 2020-3-25 15:2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单位宿舍,如果当初大楼建成没有缴纳住房维修资金的,就连宿舍楼外墙破损或者楼房外的公共供水管道、楼道墙壁损坏一样都是由单位或者社区负责出钱维修,小区居民只是对所居住的房子负责,没有负责出钱的义务。现在某些单位懒政,不想理事,把维修责任推到居民身上,自身对相关法律条款不清楚还误导居民。
发表于 2020-3-25 15:44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由所有住户共同出资维修吧
新闻哥 发表于 2020-3-25 14:59
你个傻子,楼主所讲的小区是合成纤维厂内部,楼主居住的楼房如果经过房改,拥有一定的公共面积,指的是单 ...

你个傻子,没看清楚“使用人”?
发表于 2020-3-28 13:19 | 显示全部楼层
yjvilin 发表于 2020-3-26 15:20
你个傻子,没看清楚“使用人”?

懒得和你说那么多,具体法规都不清楚也来比比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帐号

本版积分规则

友情链接: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