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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9号朋友2岁的小孩顽皮不小心割断了手指,血流如注,本人驾驶小车粤K3M468小车急送茂名人民医院抢救,在下午2点零9分在茂东快线石曹路口走了快车道应变不及违反了交通灯(没闯红灯,只是走错线路,在路口左转的,中间和右车道是绿灯行,我车在左边快车道但灯光成了红灯)被扣了6分罚200.我知道是我错了,我认罚。
但我听说如果是做好事的是可以酌情减轻处罚或撤销处罚,因我这么做也是无奈之举,人命关天,要是不开快点朋友的小孩就没命了。
我手机上的交管12123有我犯错的拍照,但不方便晒出来,我也有朋友小孩当天入院就医的报告,时间可对上吻合,人证物证都有,并无借口和撒谎。所以想请交警蜀黍能不能手下留情一下呢?{:1_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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