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3月水费说明
由于2月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小区封闭,为防控疫情之需,我公司决定2月暂缓抄表,并通过发布手机短信丶微信公众号告知用户,让市民安心居家防疫。
我公司2月份没有抄录水表,延至3月才合并抄表。3月份抄收水量,于3月17日计费的是用户1月和2月的用水量,所收取的是用户1月和2月用水的水费,阶梯基础水量也是按2个月计算的。但因为情况特殊,软件公司在开发软件计算时间周期上有缺陷,导致部分用户的阶梯基础水量按1个月计算。我公司及时联系开发公司修正软件,目前计费已经正常。在3月18日软件修正前已经缴费并且计多了阶梯水费的300多个用户,我公司已把多收取的阶梯水费退还到用户水费预存账户,用户可以在微信公众号的“水费缴纳”菜单查看预存水费余额,也可拨打供水服务热线2888777查询;由于这300多户已收费,数据无法更改,所收到的短信还是包含多收的阶梯金额,但多收的阶梯金额已经退到用户水费预存账户。
根据《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茂名市市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茂府办〔2012〕113号)第六条,“自来水公司已抄表到户的,按一表一户11元/户.月的标准,由环卫部门核准,委托自来水公司代收代缴”,由于3月收取的是用户1、2两个月用水的水费,所以垃圾费也是按两个月收取。垃圾费是我公司代环卫部门收取,用户如对收取垃圾费有疑问,可直接咨询环卫部门。
2020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