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我在茂南 于 2020-4-11 19:08 编辑
情况通报
日前,网络传播反映一名交警辅警队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驾驶摩托车的视频,我局高度重视,督察、法制等部门迅速介入调查。
经查,该视频是4月9日上午,市区中队根据双创工作部署,在市区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中,一名辅警队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驾驶被扣摩托车移交过程中发生的事,辅警队员停车接受群众询问并对执法情况进行说明和改正。
我局主动接受监督,不回避和直视问题存在,虚心接受社会群众对公安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目前,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相关规定,依法对当事辅警作出罚款200元、记2分的处罚,同时责令交警大队、市区中队相关民警、领导作出深刻检讨。并以此为契机,我局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一次执法规范化教育,正人先正己,带头守法,严格执法。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双创工作部署,加大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城市“牛皮癣”、车辆乱停乱放等整治力度,形成合力有效推动双创工作深入开展。
高州市公安局 2020年4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