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厅(局)、新闻出版广电局、版权局:
为鼓励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扫黄打非”工作的积极性,有效打击制售侵权盗版等非法出版物的违法犯罪分子,净化出版物市场和网络文化空间,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国家新闻出版署、国家版权局四部门联合修订了《对举报“制黄”、“贩黄”、侵权盗版和其他非法出版活动有功人员奖励办法》(新出联〔2000〕1号)。现将新修订的《“扫黄打非”工作举报奖励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相关要求,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扫黄打非”工作举报奖励办法》
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 财政部 国家新闻出版署 国家版权局 2018年10月31日 ▽点击可看大图 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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