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茂名市南海旅游岛和水东湾建设,打造独具魅力的滨海旅游新目的地,根据《茂名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茂名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5)》《茂名水东湾新城南海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依法依规、尊重历史、多方受益、连片盘整、总体平衡”的原则,决定对茂名水东湾新城南海片区范围内土地进行盘整收储。现公告如下:
一、土地盘整收储主体 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政府为南海旅游岛土地盘整收储的主体,委托茂名水东湾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
二、盘整收储范围及面积 本次盘整收储范围位于虎头山片区,东至霞里南路,南至大海边,北至大塘坡村、王村子村、坡仔村,西至晏镜村、霞塘村、晏镜岭,面积约3500亩。
三、补偿标准 (一)回收土地使用权的补偿标准 1、已缴清土地价款但未完善登记手续的,双方协商一致回收土地使用权,依法以评估方式确定补偿标准,须扣除按现行规定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占用税及契税。
2、未缴清土地价款的,退回土地占有人缴交的相关费用,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土地价款占用期间的利息、收回土地。 (二)地上建(构)筑物、附着物等补偿标准 地上建(构)筑物、附着物等属于土地使用权人所有且具备合法手续的,依法以评估方式确定补偿标准。
四、属盘整收储范围内的土地、房屋权利人(见上表),在公告之日起15天内持土地、房屋权属证书或其他产权证明材料到南海旅游岛土地盘整收储领导小组土地回收工作组(联系人:陈泓,罗向东,黎蕴莹,联系电话:2620309;地址:电白区南海街道滨海路电白经济开发区办公楼)办理登记手续和洽谈确定盘整收储事宜,请相互转告。
五、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盘整收储范围内抢栽抢种的农作物和抢建的地上建(构)筑物、附着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特此公告。
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4日
来源:在电白、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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