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微信登录,快人一步

扫码登录更安全

登录 | 注册帐号 | 找回密码

茂名论坛

  • 关注抖音号
  • 关注公众号
  • 下载APP
  • 扫码关注抖音号
  • 扫码关注公众号
  • 扫码关注APP
快捷导航
查看: 1902|回复: 2

[今日关注] 关于向全社会征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0-4-24 22: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微信图片_20200424222416.jpg


为深入推进全市公安机关集中打击整治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加大打击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力度,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生态安全。现向广大市民群众征集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具体内容如下:     

一、举报范围

1.非法猎捕(捕捞)、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犯罪行为;

2.违反“两高两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和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等疫情防控有关决定、命令,非法收购、运输、出售、食用非保护野生动物行为;

3.违反狩猎(渔业)法规,在禁猎(禁渔)区、禁猎(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捕捞)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

4.利用互联网非法买卖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利用网络平台、社交软件传播滥捕、杀害野生动物视频、图片的行为;

5.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

6.非法食用保护野生动物行为;

7.为非法出售、购买、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提供交易服务的行为;

8.为非法出售、购买、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发布广告的行为;

9.其他涉及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的线索。

二、举报方式

1.举报电话:0668-110、0668-2987269

2.邮寄地址:广东省茂名市光华南路122号(茂名市公安局森林分局 刑事侦查大队)   邮政编码:525000

3.举报邮箱:mmslga@126.com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监督举报,鼓励实名举报,举报线索一经查实的,视情给予奖励。对包庇、纵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茂名市公安局

2020年4月22日



来源:茂名公安

发表于 2020-4-24 23:00 | 显示全部楼层
收到
野生动物系达官贵人的专享食物,我们这种蚁民连野生动物是什么样子的都没见过,等我知道野生动物是什么样子的我再努力向你们提供线索。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帐号

本版积分规则

友情链接: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