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020-5-2 17:4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尊敬的还是遇见你网友:
您好,您咨询关于城乡医保异地报销的问题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参保人只能在开通异地直接结算医院住院才能实现直接联网结算,看门诊是不能结算的,同时在未开通异地直接结算医院住院也不能直接结算。我市参保人在异地直接结算定点医院住院,不管是否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儿童提供户口簿)或本人有效的社会保障卡即可以在在省内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医院直接联网结算。
根据《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调整我市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茂府规〔2018〕13号),基本医疗保险分别按以下比例支付:(一)已办理长期异地居住就医备案的参保人在当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与本市内同级别医疗机构-致。(二)已办理异地转诊备案的参保人在当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按本市内同级别医疗机构相应降低5%给予报销。(三)未经转诊或未办理长期异地居住就医备案至本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统一为45%。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及符合转诊条件的异地就医人员可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备案时需提交以下资料:(一)户口迁至异地的参保人提供户口本或身份证;(二)已办理居住证的参保人提供居住证或复印件;(三)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由单位提供证明;(四)符合转诊条件的异地就医人员提供转诊证明材料,符合上述条件的参保人填写《广东省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表格可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窗口(茂名市市直参保人到茂名市行政服务中心社保服务窗口)领取、或登录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门户网下载http://mmrs.maoming.gov.cn/zwfw/ ... nt/post_302028.html进行查询)。
如果出院未能实现联网直接结算的,先由个人全额垫付住院医疗费用,再带齐以下资料到镇医疗办办理零星报销手续:1、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原件;2、住院发票、清单、出院小结等资料原件。
如有未详尽的情况,请咨询茂名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茂南分局城乡医保股(0668—2853015)。
感谢您对社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