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高凉红豆 于 2020-5-5 20:41 编辑
茂名市公安局扫黑办: 坡耀黑社会团伙首要分子刘桂文、刘桂武、刘强均是原坡耀一(1)村民小组成员,2010年利用高州市政府迫切征收坡耀村集体土地之机,把持村务,只手遮天,胁迫政府方将其已盗卖给开发商的26355.18平方米(39.53亩)土地,全部计入政府征地面积,非法套取到政府85.29万元征地款和3953.28平方米(5.93亩)价值4000多万元的留用地。 该团伙盗卖给开发商的26355.18平方米(39.53亩)集体土地,包括如下地块: 1、位于桂圆中路高州市公路局办公楼北侧29亩集体土地。 2007年,坡耀一(1)村民小组刘桂文、刘桂武、刘强等人瞒骗群众,将原坡耀一队位于桂圆中路高州市公路局北侧一块面积为19338.8平方米(29亩)的集体土地盗卖给开发商,所得卖地款不知所终。 2、位于桂园中路天子花园1044平方米集体土地。 2007年1月,坡耀一(1)村民小组刘桂文、刘桂武、刘强等人瞒骗群众,将原坡耀一队位于桂圆中路天子花园1044平方米集体土地,以总价8万元盗卖给人防公司建商品楼。 3、位于坡耀铺田垌70多米长,8米宽的集体河堤。 坡耀一(1)村民小组刘桂文、刘桂武等人瞒骗群众,将原坡耀一队位于铺田垌70多米长,8米宽的集体河堤,盗卖给金色花园作停车场使用,所得卖地款被侵吞。 4、位于坡耀门前岭东侧后背塘7.5亩水田。 1993年,原坡耀一队村干部刘桂文等人瞒骗群众,将原坡耀一队将后背塘7.5亩水田和龙狗埇7.5亩旱地共15亩土地,以80元/平方米价格盗卖给华建公司,所得80万元卖地款划给谢村管区黄仁才书记长期保管。1999年,坡耀村换届选举,坡耀一队选出刘明基、刘振南等新班子后,要求旧班子交账。旧班子出纳刘桂文交待,后背塘和龙狗埇共15亩土地已按80元/平方米价格转让给华建公司多年,所得80万元卖地款一直由谢村管区黄仁才书记保管。群众意见甚大。2010年,该团伙利用市政府征收坡耀村土地之机,胁迫政府方将后背塘7.5亩水田,计入市政府征地面积。而龙狗埇7.5亩已转为国有土地的旱地,被该团伙从华建公司手中强行夺回倒卖,非法获得数千万元私分。 2014年3月,坡耀黑社会团伙首要分子刘桂文、刘桂武、刘强等人瞒骗群众,与潘州街道办原主任莫盛飞、副书记张明军,在明知坡耀一、二、三、五小组已将市政府按2010年征地协议返还的124亩留用地全部分配到组,已没有留用地的情况下,非法将位于高州市桂圆东路南侧一块面积为6975.5平方米土地全部确认为坡耀一、三小组留用地。后又将该6975.5平方米留用地进行分割(其中,1、3小组4380平方米,刘国强、刘文宇2577.5平方米)。谢村居委会刘桂文公开向群众声称,该4380平方米土地是村干部将其后背塘的宅基地(水田)扛上来的。很明显,该团伙欲将以坡耀一、三小组留用地名义骗取的4380平方米土地作宅基地私分。 2019年4月,我向有关部门举报后,刘桂文、刘桂武和刘强、刘文汉各自出资,受让了该4380平方米(6.57亩)所谓坡耀一、三小组留用地,将4000多万元购地款偷偷分发给坡耀一、三小组群众,致其他小组群众强烈不满。 综上:坡耀村以刘桂文、刘桂武、刘强为首的黑社会团伙,利用政府征收土地之机,胁迫政府方将其已盗卖给开发商的集体土地重新计入政府征地面积,非法套取“征地款”和“留用地”;后又借坡耀一、三小组留用地名义诈骗到政府4380平方米土地。两项合计给国家造成约9000万元土地财产损失,必须依法收回。 请求贵局扫黑办依法立案侦查。 此致 举报人:刘国强 身份证号:44092219******0834 住 址:高州市潘州街道坡耀六区 电话:18306681821 2020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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