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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有真假,理财需谨慎!互联网的高速发展为经济带来巨大发展动力,同时也为犯罪分子衍生新的犯罪手段。日前,电白法院审结一起利用网络搭建的虚假投资平台实施诈骗的案件,依法判决被告人陈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追缴被告人陈某诈骗违法所得人民币24789.97元并返还被害人。
案情回顾
2018年9月份开始,被告人陈某与蒋某、邓某(二人均另案处理)结伙在湖南省开了一间投资公司(尚未注册),三人从广东省某公司购进网络投资平台“币富汇”,并招聘了雷某等十人(十人均另案处理)团伙作案进行诈骗。蒋某负责给员工发工资、提成,还假扮投资讲师蛊惑听众,陈某、邓某负责培训各带一组员工开展诈骗业务,员工雷某等人负责用公司发放的手机及已注册好的微信冒充他人身份与陌生人进行聊天,根据公司发放的聊天模板与对方熟络后引诱对方注册“币富汇”平台购买比特币、以太币、美元、欧元等理财产品,然后陈某等人通过“币富汇”后台操控理财产品的涨跌诈骗被害人钱财,雷某等10人就根据被害人被诈骗的钱财多少来获取提成。经查证,2018年11月至案发,该团伙利用“币富汇”平台诈骗人民币共24789.97元。
法院裁判
电白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利用网络平台实施电信诈骗,骗取他人财物24789.97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陈某在诈骗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当庭认罪,可以从轻处罚。法院综合被告人陈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
“你不理财,财不理你”这句话似乎已深入人心,群众手里有富余的钱便会想着如何让资产增值,时代的进步,理财的方式不胜枚举。类似本案中的网络投资平台越来越多,群众要擦亮眼睛去识别,选取大型正规的、在业内有影响力及好口碑的、线下硬实力强的网络投资平台,高收益往往伴随高风险,切勿轻信高收益低风险而掉进他人的投资圈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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