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群众就近、优化办理机动车及驾驶人业务,现根据省市上级部门有关深化贯彻“放管服”便民措施的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对下列车驾管业务下放办理:
1、自5月25日起,各区(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对本辖区内符合手续的三轮摩托车应当给予办理登记业务(含注册、转移登记)。 茂名市市区三轮摩托车登记业务(含注册、转移登记)到茂名市交警支队车管所茂名大道服务站办理。 2、从5月25日起,下放进口小型汽车登记业务到化州市、高州市交警大队车管部门办理。(信宜市、电白区进口小型汽车注册登记业务已经下放) 3、从6月1日起将“两个教育”业务下放到各区(县级市)交警大队办理。
咨询电话:0668-2800166。 特此公告
茂名市交警支队车管所 2020年5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