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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 2016)、《环境影响公众参与办法》(2019.1.1)以及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2018.10.16)等有关精神,将“茂名港吉达港区东二港池1#、2#液体散货泊位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环境影响情况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意见。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茂名港吉达港区东二港池1#、2#液体散货泊位工程
建设单位:东华能源(茂名)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广东省茂名市吉达港区东二港池东侧
建设项目概况:本工程码头布置于拟建防波堤及后方公用管廊工程的西侧,拟建设2个5万GT液化烃泊位以及相应的配套设施。码头吞吐量共计425万吨/年,其中进口372万吨/年,出口53万吨/年。项目疏浚量376.8万方(含炸礁26万方)本工程预计总投资59911.0万元,其中工程费为50977.0万元;预计总工期为21个月。
二、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东华能源(茂名)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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