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特定病种范围扩大、 普通门诊统筹开展、 大病保险全面实施 …… 近年来,广东全省医疗保障 待遇保障水平稳步提高 💪💪💪 截至2019年,全省基本医保参保人数为1.078亿人,总体参保率达98%以上,实现制度和人群两个全覆盖。
28种疾病门诊治疗费医保可报销 ✅门诊特定病种范围扩大,将28种诊断明确、治疗周期长、费用较高的疾病的门诊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免起付线,按住院比例进行报销。
28种疾病门诊治疗费医保可报销 👇 ✅开展普通门诊统筹,全省政策范围内的门诊报销比例超过50%,保障群众常见病和多发病。 ✅全面实施大病保险,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到上一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提高至不低于60%,并向困难群体倾斜。
处方药量放宽到3个月 ✅享受门诊慢性病特定病种的参保人,在经批准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互联网复诊的网上就诊诊查费和药品费用,均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医疗机构可根据患者实际情况,合理增加单次处方用药量,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经诊治医生评估后,将处方用药量放宽至3个月。 贫困人员参保补贴标准提到250元/人年 ✅贫困人员个人应缴纳的城乡居民医保费用政府给予全额补贴。资助标准从2013年的50元/人年,逐年提高到2019年的250元/人年。针对贫困人员的实际困难,开设参保“绿色通道”,允许中途参保,实行“先登记参保、后补助缴费”,从完成参保登记、做好身份标识之日起即可享受医保待遇。
✅提高住院救助比例。逐年提高低保对象等医疗救助比例和救助标准,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救助比例目前已提高到80%。同时,进一步降低医疗救助门槛,取消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医疗救助起付线,免收住院押金。
✅开展门诊医疗救助。对因患慢性病需要长期服药或者患重特大疾病需要长期门诊治疗,导致自负费用较高的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等救助对象开展门诊救助,救助比例参照住院救助标准。
✅建立“二次救助”制度。对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总医疗费用仍然过重影响基本生活的贫困人口,对其自付合规费用和自费费用,在年度救助最高封顶线内给予“二次救助”。
✅将因重特大疾病造成灾难性支出的家庭纳入支出型医疗救助对象范围,提高救助水平。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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