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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市领导: 为了响应习近平主席“依法治国”的指示精神。我于2020年1月17日和2月13日在(区、市、省)法院和(区、市、省)纪委监委以及茂名论坛实名举报茂南区人民法院法官陈磊,胆大包天枉法裁判,恶意否定生效的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粤09行终141号判决、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粤09民终2398号、广东省高院(2018)粤民申5851号、广东省高院(2018)粤民申12150号的判决和裁定。陈磊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合同依据和事实根据的情况下,违反法律规定,作出与《民诉法》司法解释第九十三条(五)相悖的(2019)粤0902民初1981号的判决。陈磊如此胆大包天、滥用国家公权力、枉法裁判、在茂南区法院胡作非为,其背后应有“保护伞”。陈磊贪赃枉法具有高度可能性! 现恳请市领导彻查陈磊及其背后的“保护伞”,将破坏“法治”之徒陈磊绳之于法,保护茂名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捍卫社会公平正义! 此致 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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