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茂名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简介 茂名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招聘2名编制外工作人员,招聘人员被聘用后,与第三方茂名市兴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使用招聘人员,工作地点为茂名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机关,主要从事文书写作等机关后勤工作,招聘人员享受茂名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相同待遇。
二、招聘对象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年龄35周岁以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汉语言文学、秘书学或相近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人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4.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被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薪酬待遇 受聘人员将安排到茂名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机关从事文秘工作,享受茂名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待遇,月薪酬约4200元(含单位和个人部分的五险一金),全年节日补助1900元,单位不提供食宿。
四、招聘流程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分,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在同等条件下,有文秘工作经验者优先。招聘工作程序为: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
五、报考程序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6月5日17:00止。
(二)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应聘者填写《茂名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通过电子邮箱发送报名材料、个人学历证明和身份证照片至电子邮箱1529435092@qq.com,文件名统一为:“姓名+手机号码”,相片格式为JPG。
(二)报名材料 (1)报名表(见附件,电子版excel表);(2)电子免冠证件照片;(3)毕业证;(4)学位证;(5)有效身份证;(6)工作经历证明等与应聘职位条件相关的材料(3-6项需扫描件)。
(三)笔试和面试
六、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 2.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为:汉语言文学、文秘学或相关专业; 4. 面试人员需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核查;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6.本公告由茂名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解释。
七、联系信息 1.联系人及电话:邱洁华 0668-2282375, 0668-2873263。
来源 | 茂名人民城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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