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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17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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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广东
执法要坚持法律、政治和社会三个效果相统一。政治效果要求执法工作处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体现党的意志,反映党的主张,维护党的团结,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与此同时,执法工作还要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服从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通过卓有成效的工作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政权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社会效果要求执法工作既要实现个案公平正义,又要充分回应社会关切,通过执法工作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权威的认同,执法过程和结果得到群众认可,获得广泛而积极的社会评价。法律效果要求执法单位通过执法监督维护司法权威和司法公正,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原则、程序和规范,体现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价值和精神,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三个效果在根本上是一致的,统一于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那么,我想问一下交通部门:
第一,你们的执法,只是要求达到法律效果吗?有没有考虑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你们如此执法,得到群众认可了吗?得到广泛和积极的社会评价吗?是有利于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吗?是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吗?是积极推动我市的创文工作吗?
第二,你们说“为贯彻落实部、省关于加强网约车管理的相关文件精神,疫情期过后,从今年4月份开始,我市交通执法部门决定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开展整治网约车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你们哪个领导敢说疫情期已过?敢擅自宣布?还讲不讲政治规矩?
第三,疫情期尚未结束,复工复产还在进行,拉动就业和消费成为经济工作的当务之急,疫情让很多人失业,上层甚至还鼓励地摊经济,很多人选择做滴滴,你们的“严格执法”却是打压就业,这是服务我市社会经济大局吗?我想问问哪个城市现在像茂名一样,去打压滴滴行业?还有没有一点大局意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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