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炳昊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置5万吨危险废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一次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公示内容如下: 一、 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茂名市炳昊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处置5万吨危险废物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茂名市炳昊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茂名市茂南区文冲口陈新路107号 项目概况:茂名市炳昊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2800万元人民币建设一套热水洗涤脱油系统、一套危废焚烧处置系统,年处置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4.6万吨,HW11精(蒸)馏残渣0.1万吨/年、HW49其他废物0.3万吨/年。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茂名市炳昊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茂名市茂南区文冲口陈新路107号 三、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广州五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万博四路20号1座401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1、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环评单位接受委托→项目分析→确定评价等级、范围和内容→工程概况与工程分析→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环境影响评价与防治措施→编写报告书→环保主管单位审批,其中公众参与将贯穿其中。 2、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 报告书主要编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概述、总则、工程概况与工程分析、区域环境及社会环境概况、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环境风险评价、污染防治措施分析及其经济技术可行性分析 、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环境经济损益分析、产业政策相符性及选址规划符合性分析、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等。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按照环评工作程序,需征求公众对项目环保问题的意见,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1)对项目所在地环境问题的建议以及对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现状满意程度; (2)对项目建设后产生的环境影响的意见; (3)对项目环保措施的要求和意见; (4)对项目建设的总体态度和意见等。 七、公众提交公众意见表的主要方式和途经 自公示之日,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如果公众对该项目在选址、各方面的环境影响有任何疑问或建议,或者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有任何的建议,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联系。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将对所反映情况认真核实,调查属实的意见或建议将给予采纳,并将贯穿于整个建设过程中。 茂名市炳昊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 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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