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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0日,经省第一总河长、省总河长同意,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公布广东省2019年度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考核结果。
依照考核方案,经省综合评定,全省各市2019年度考核等次均为良好以上,其中江门、广州、深圳、韶关、佛山、珠海、茂名等7市考核等次为优秀,湛江、云浮、东莞、汕尾、潮州、梅州、阳江、河源、汕头、肇庆、中山、清远、惠州、揭阳等14市考核等次为良好。
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考核评价重要依据
省河长办表示,对考核优秀的江门、广州、深圳、韶关、佛山、珠海、茂名等7市予以通报表扬。根据考核方案,省委纪检监察委、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等部门将上述考核结果作为各地级以上市相关领域项目安排和资金分配优先考虑的重要参考依据。同时,对履职不到位、河湖治理效果差、群众反映问题突出的河长湖长及部门责任人,要严格按规定进行问责处理。
接下来,广东将继续把水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各级河长履职和河长制督查、考核重要内容,压实各级河长在水污染防治攻坚战中的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和督办落实工作,加快推进国考断面达标、劣V类断面消除和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全力打好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同时,2020年是我省高质量建设万里碧道全面推进之年,省将在今后年度考核中加大万里碧道建设工作权重,进一步压实各地各部门责任,推动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细落实,将万里碧道打造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和广东靓丽的水生态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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