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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8日,茂名市公安局举行第六届党风政风警风监督员聘任仪式,优选聘任33名监督员。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警务督察长黄果为监督员颁发聘书并作讲话。
黄果指出,深入推进公安党风政风警风监督员工作,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改进公安工作,更好地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诉求的重要载体,是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推进过硬公安队伍建设的有效途径。希望各位监督员认真履职,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科学监督、有效监督,积极深入公安机关调研,主动献策,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及时向公安机关反映社情民意,帮助公安机关提升社会治理科学化、精准化水平;要进一步加强对公安工作的理解,更多地关怀广大民警,为维护公安民警的正当权益仗义执言,在公安机关和人民群众、社会各界之间架起一座沟通理解的桥梁;要规范监督,做好表率,敢于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反映问题,自觉维护监督员的良好形象。
黄果要求,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要全力支持、配合监督员的工作,自觉接受监督;警务督察支队要切实履行好协调联络职责,积极配合协助监督员帮助公安机关找问题、查不足、出主意、想办法,为监督员履职尽责创造良好环境、做好服务保障;各级公安宣传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监督员制度的宣传,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监督员,知道监督员制度,进一步畅通警民沟通渠道、拓宽警民沟通范围,为公安工作营造更好环境。
据了解,为深入践行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进一步强化对公安机关的外部监督,密切公安机关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联系,促进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规范遵纪守法,促进公安队伍建设,茂名市公安局以严格落实党风政风警风监督员制度作为接受人民监督的重要途径和基本制度。按照广东省公安厅关于聘任党风政风警风监督员的工作要求,经茂名市有关单位和各分局、县级市公安局推荐,聘任苏育明等33名同志为第六届茂名市公安局党风政风警风监督员,任期5年,聘任期自2020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监督员主要通过收集、反映社会各界群众对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议,收集、反映公安工作和公安建设存在的困难问题,宣介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先进事迹,以及其他能够促进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方式方法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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