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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了拍”贫困劳动力求职人员 还有失业人员 你有笔补贴可以领取哟~ 1.劳动者属本省户籍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2.劳动者通过有组织劳务输出到户籍所在县以外就业。 3.劳动者连续就业(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 1.《就业创业证》、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个人银行账户; 3.申请表。 补贴对象应于稳定就业满6个月之日起1年内,向户籍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 1.已办理失业登记,处于失业状态。 2.不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3.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且未领取失业补助金。 4.处于法定劳动年龄内。 1.困难情形证明(包括城乡低保证、五保供养证、特困职工证、扶贫卡、零就业家庭证明、建档立卡贫困证明等); 2.失业保险最后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及失业补助金条件书面材料(有失业保险参保记录的申请人需提供)。 3.申请人银行账户 4.申请表。 补贴对象可在失业期间向失业登记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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