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全面打击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根据省局统一部署,8月7日至9日晚,茂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全市组织开展周末查处酒驾违法行为统一行动,集中查处酒驾、醉驾、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行动中,各大队合理安排勤务,在辖区重点路段、KTV、夜市、宾馆酒店周边采取定点设卡和动态巡逻管控相结合的方式,对过往机动车做到逢车必查,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做到“查处一起、处罚一起”。通过周末夜查整治,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形成高压严管态势,确保了辖区夜间道路交通安全。行动期间,交警支队领导分片包干,深入执勤一线进行靠前督战,各辖区大队领导带头上路执法,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据统计,三天行动共出动警力813人次,查处违法行为共408起,其中酒后驾驶60起,醉酒驾驶17起。

茂名交警温馨提示:为了您和您的家人、朋友的安全,希望每一位市民都能谨记“酒后不驾车、开车不喝酒”,摒弃侥幸心理,请时刻谨记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行动期间,多名“醉猫”落网: △酒驾案例 案例一 2020年8月7日21时,苏某桐驾驶粤K106F5二轮摩托车在水东镇迎宾大道路被电白交警大队执勤民警查获。经对其酒精检测结果为78 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 案例二 2020年8月9日凌晨,柯某辉驾驶无牌电动车在站北三路被高速公路交警二大队执勤民警查获,经呼气酒精测试,结果为42 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 案例三: 2020年8月8日凌晨,胡某梁驾驶小轿车在信宜市迎宾大道被信宜交警大队执勤民警查获,经呼气酒精测试,结果为35 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 △醉驾案例 案例一 2020年8月8日凌晨,陈某德驾驶普通两轮摩托车在信宜市迎宾大道被信宜交警大队执勤民警查获。经酒精测试结果为187 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已抽血待检。 案例二 2020年8月9日凌晨,邓某桥驾驶驾驶茂(临电)名D98926电动摩托车在站北三路被高速公路交警二大队执勤民警查获,经酒精测试仪检测,酒精含量为126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已抽血待检。 案例三 2020年8月9日凌晨,黎某江驾驶驾驶茂(临电)名C07055电动摩托车在站北三路被高速公路交警二大队执勤民警查获,经酒精测试仪检测,酒精含量为82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已抽血待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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