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历过重大疫情之后,社会需要和谐发展之时,在茂名“创文创卫”攻坚战的时候,富&城的业主过得有些闹心。事情原由是:2016年6月1日起正式通知业主收楼算起,现在已是入住4年的成熟生活小区,但在开发商无手续强令富&城物业配合下,要强行施工对该小区露天外户停车位(无产权证)进行围蔽,准备进行收费。
请问看能该文的领导们、朋友们几个问题: 1、在政府发的产权证,清清楚楚写着:宗地代码:440902001005GB**005 土地权利人:(业主名字)等全体业主,并标有红线图。——该小区的地是否为小区全体业主所有? 2、根据国家发布的物权法及物业管理条例,已入住四年且双过半以上的的成熟小区事务,是否需要经得业主同意,业主是否享有知情权、表决权、监督权?反之是否侵犯业主权益? 3、富&城物业及开发商在没有公布公示《富&城花园室外停车场安装道闸管理》详细方案:停车收费组成、人员配备情况(包括薪酬)、日常使用设备清单、新增设备的招投标方案招标结果、管理方收费后承担什么责任、成本预估、利润分成方案、财务管理及监督办法及相关管理制度公约等内容,且没有合法合规的经过业主们的同意及将业方意见公示,没有向相关管理部门申请施工手续、许可批文,不顾业主反对警察到达现场的意见这样的行为算什么行为? 4、这类未经业主同意且没有批文及手续的改变小区现状的施工,应该是哪些部门管理?
事情发生经过: 今天(2020年8月18日),开发商在未有施工公示,未有任何通知的提前下,在该小区露天停车场两侧强行加装道闸。当小区的业主发现生进行阻止并且打了110报警,民警到达报警现场后,要求开发商出示相关施工手续和许可,开发商人员未能出示,民警现场原话:“你们这样没有任何批文、没有手续都没有都没有,就这样施工不对” (现场视频、现场相片道闸与未完成施工的地方)
事情始末: 1、早在2019年5月28日物业及开发商就开始想进行围蔽安装道闸进行收费。(上传图片) 当时立刻得到了全体业主的强烈反对,2019 年6月初众业主们计划每户出100元捐款,请律师进行相关维权,短短一周捐款四万余元,同时小区发起反对意见的联名信,并先后会见了5名律师,为此成立相关维权小组与开发商进行沟通处理,表达业主反对意见。(上传图片)……在2019年国庆期间,开发商利用夜间2点进行施工,被业主发现进行阻止未能成功。后来开发商就没有再进行相关围蔽工作,维权小组在12月底将相关捐款原路退回各业主。 2、为什么要一而再、再而三的投票一直投到同意为止?是否反对无效? 发起第一波:2020年4月29日《关于富&城花园室外停车场安装道闸管理征求意见书》,在无任何方案无停车收费标准,就要求业主进行表决,——且没公示结果。 发起第二波:2020年7月17日《关于富&城花园室外停车场安装道闸管理征求意见书》,公布了收费标准如业主包业250元/月(备注:根据实际情况执行)?为什么定价了又加根据实际情况执行?那是执行多少钱呢?——且没公示结果。 发起第三波:2020年8月8日电话通知的形式,部分业主知道部分业主未收到通知。《关于富&城花园室外停车场安装道闸管理征求意见书》,公布了收费标准如业主包业150元/月(备注:根据实际情况执行)?为什么定价了又加根据实际情况执行?那是执行多少钱呢?——且没公示结果。 另:该意见书是否等同于投票? (上传后两版意见书,小区内的公示栏内容)
各方权力与义务 1、业主(房屋的所有权人包括共同所有权人):有权享有使用小区的公共地方和公共设施,对本小区的公约有投票权,有权根据契约条款监理管理小区物管公司及人员。对小区的事务享有:知情权、表决权、监督权等;业主是楼盘在正式交楼时,产权就由在开发商那转为业主,同时享有业主的一切权力。 2、开发商:楼盘最初的建设者,当楼盘卖出,进行产权交割后,就无对楼盘的管理权力,但由于前期物业是开发商委派,有义务支持物业进行日常管理。应无权干涉小区的事务,更没有决定权。 3、小区物管方:遵守小区公约、小区业主大会决意;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同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委员会作出的决定;法律、法规的其他义务。(这里没有说物管方要听众开发商的指令。)
最后请开发商与物业尊重业主的权益,同时请相关部门介入,让百姓安居乐事,不再闹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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