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茂名港吉达港区防波堤一期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已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粤发改投审〔2020〕1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茂名博贺新港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茂名港吉达港区防波堤一期工程施工;
建设地点:茂名港吉达港区;
工程规模:防波堤全长约5568 米,主要用于掩护规划的部分东一港池、东
二港池、东三港池。堤根起自吉达港区规划东突堤东北角现有近岸浅滩位置,向东南(轴线方向为143°11′0″—323°11′0″)延伸约1656.6米后折向南(轴线方向为171°11′0″—351°11′0″),继续延伸2722.7米,再折向西南(与规划突堤方位一致,轴线方向为53°11′0″—233°11′0″)延伸1188.6m。防波堤最大水深约13米,防波堤结构采用抛石斜坡堤方案,堤顶标高按2年重现期高水位波浪基本不越浪控制。初步设计概算建安工程费97105.96万元。
工程招标控制价:817804356.82元。
计划工期:工期730个日历天。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茂名港吉达港区防波堤一期工程施工招标,具体工程量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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