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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关注] 江门发布共享电单车“退市令”!茂名可以这样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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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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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茂名可以这样做吗?)


不知道
发表于 2020-9-4 07:58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直都是走在进步的末端  从未超越。再过几年吧
可以规范限制,但不应该粗暴赶走。共享电车是受市民欢迎的,应该尊重民意。
发表于 2020-9-4 08:15 | 显示全部楼层
搭客佬感谢肛门
早该这样了,共享单车就是个累赘
发表于 2020-9-4 09:42 | 显示全部楼层
  共享自行车分享了出租车、DD打车以及搭客佬的蛋糕,损害了一些人的利益,加上共享自行车几大公司只顾竞争而不顾管理,所以尽管是一项有利于民生的项目,也只落得个被赶出市场的结局。
穷人阻扰城市发展,要不要把所有穷人都赶出市区?
你有钱!难道就不可以可怜我们这些穷人吗
发表于 2020-9-4 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gqsfool 于 2020-9-4 10:05 编辑

我昨天发了一个同样内容的帖子,就立刻移入了外地民生
怎么楼主又可以发?这不是严重双标
发表于 2020-9-4 10:0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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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4 10:03 | 显示全部楼层
2019 年3 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以下简称“ 国家三部门意见”),提出“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要求,清理共享电动自行车”意见。2019 年4 月,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发布《转发市场监管总局工业信息化部公安部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广东省三部门通知”)明确提出“落实国家不发展共享电动自行车政策,督促共享单车企业限期清理回收共享电动自行车”要求。为贯彻落实国家三部门意见和广东省三部门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市电动自行车的管理,结合珠三角周边城市的管理经验,我市作出了“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决定,并组织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对流入我市的共享电动自行车进行联合治理,以保障市民群众出行安全。
发表于 2020-9-4 10:0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gqsfool 于 2020-9-4 10:16 编辑
雀跃 发表于 2020-9-4 09:57
你有钱!难道就不可以可怜我们这些穷人吗

清理的只是共享电动车,不是共享单车,你可以骑共享单车

gqsfool 发表于 2020-9-4 10:00
我昨天发了一个同样内容的帖子,就立刻移入了外地民生
怎么楼主又可以发?这不是严重双标

因为你是江门富{:1_1000:}
发表于 2020-9-4 10:2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会,茂名当共享单车是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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