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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交警同志,城管同志:
9月19日晚上,有市民11点多将小汽车停在我铺口门前。虽然我这铺口上任租客租期满后一直租不出去,也一直无开门。但我认为铺口前面的地都是这是我,我能不让他停。当晚十二点,我根据车主留在驾驶仓的移车电话,打电话给车主,要求他必须、马上将车挪开。车主讲他停车时已经确认无影响周边车辆进出,他明早七八点就开走。但我认为我就是这么牛,要挟车主必须马上下来,否则以后不要走了,等国庆也别想走,后果自负。车主提醒我,我的语言构成恐吓行为,那个是公共区域,希望大晚上行大家个方便。于是我挂了车主电话,开了一台车牌号为粤K83**V的公司宣传货车和车牌号为粤KDT2**的宝马车将那辆车堵了不让出教训他。9月20日,我堵了车主一天,交警、城管也没找我什么麻烦。后来我想想放宝马堵他太显他身价了,我还是吃亏了,我还是换台蓝色小破车吧。
以前,我在铺门口装了铁桩,放了雪糕筒和大石头,不让其他车开上来,一直也没人管我啊。小区的门岗也是照样占了十年也没人管,没人敢管啊!所以我认为我铺口的地就是我家的。交警同志,你认为我堵得合理吗?城管同志,你认为我占得合法吗?
(纯粹搞笑,如有类同,实属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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