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第三人民医院(原秋林医院)创建于1958年,是茂名地区唯一一间集精神疾病预防、治疗、康复、科研、教学及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精神残疾劳动能力评定的三级精神心理专科医院,是茂名市精神卫生中心,承担着茂名地区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的职能。医院精神科、心理科是享誉粤西地区的品牌专科,是茂名市重点学科,精神康复中心被评为全国首批精神康复建设基地。医院被评为中国康复医学会科普示范基地。 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行政人员,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信息及要求 1、招聘岗位(专业):法学、政治学与行政学、哲学、经济学、会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汉语言文学、传播学。 2、招聘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三十周岁以下(计算日期2020年8月31日止)。985、211高校毕业生及研究生以上学历者优先。 3、招聘人数:若干名。 4、资格条件审核:对应聘人员提交信息进行资格条件审核筛选,符合条件者(以接到电话为准)将安排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试用期一个月:100元/天,合格者进入考察期(时间半年:6000元/月包干),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并聘用的,享受茂名市第三人民医院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21日至2020年9月27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地址:高州市红荔路38号茂名市第三人民医院人事科,联系电话:0668-6880306)。 本通知未尽事宜,由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医院纪检监察室0668-6576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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