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电白法院执行干警通过悉心调解,促成一宗涉及国有资产巨额债务纠纷案的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最终顺利执结该案,取得良好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 据了解,电白某食品公司是国有企业,2007年12月7日,因为经营业务需要与电白某房产公司签订《借款协议书》,向电白某房产公司借款人民币820万元,借款限期2个月。后电白某食品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一直没有归还借款,2008年11月,电白某房产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电白某食品公司偿还借款及迟延还款的利息。诉讼中,法院根据电白某房产公司的诉讼保全申请,依法查封了电白某食品公司名下三宗土地。 2009年3月,双方经法院主持调解,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电白某食品公司确认尚欠电白某房产公司借款820万及利息,同意将电白某食品公司名下的三宗土地挂牌出让,以出让价款偿还欠款本金及利息;若因电白某食品公司的土地权属争议等方面原因,造成无法履行,电白某食品公司自愿定于2009年6月30日前还清欠款本金及利息(利息按2%的月利率计,从借款期满之日起计至还清全部欠款之日止)。
其后因为种种原因,电白某食品公司一直没有将名下土地挂牌出让,电白某房产公司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因为涉及国有资产流转问题,涉案的土地使用权暂无法处理,经电白某房产公司申请,法院中止了执行。此后,电白某食品公司一直没有向电白某房产公司偿还债务。2018年8月,电白某房产公司向电白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立案后,执行法官多次联系双方当事人,以便寻找最佳执行解决方案。同时依法对电白某食品公司名下三宗土地委托评估。拿到评估报告后,执行法官继续联系双方当事人,为双方当事人创造面谈机会,但由于双方就利息计算问题存在重大分歧,一直未能促成和解。因案涉国有资产和民营企业利益,为最大程度保护当事人利益,体现司法的公平、公正、公开,电白法院决定将涉案土地挂网进行司法拍卖。 发出拍卖公告后,执行法官没有坐等拍卖结果,而是做两手准备,继续联系双方当事人,从当下共同抗“疫”,服务大局等角度,反复多次地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最终申请执行人就利息问题表示同意不按原调解书确定的月利率2%计算,改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五年贷款利率计算,主动放弃其余巨额利息。随后,执行法官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停止了对涉案土地的司法拍卖,并促成双方签订《执行和解协议书》,被执行人电白某食品公司按约定向申请执行人支付了借款本金及利息、诉讼费、评估费等共1600余万元。至此,执行和解协议经已全部履行完毕。日前,电白法院已对涉案土地解除了查封。
此案的办理,体现了电白法院执行法官充分发挥司法的能动作用,秉持善意执行的理念,积极寻求有利于案结事了的纠纷解决办法,用实际行动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既避免了国有资产的严重流失,又保障了民营企业的合法利益,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来源:电白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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