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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是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小良镇马岚管区垭昌仔村二组村民我以一名普通正义村民的身份,实名举报我们村村长陈*林,违法乱纪!滥用权力发动村民群众以签名同意通过 。不顾我意愿强行将我晒谷地归集体拍卖 ,自己购买自己收钱强占强抢我家晒谷地,违反农村土地管理法 ,剥夺我农民该享有宅基地的权利 。我身为本村村民一座宅基地都没有 。陈*林身为村组长利用权力霸占村集体土地 ,本身自己已在一份宅基地建了房子 。有两份还没建加上抢我晒谷地的一共四份宅基地 , 现在仅凭一张他签名的收据就在抢我家宅基地建房子 。
我家于2011年在自家晒谷地推平准备盖房。陈*林带领叔伯兄弟发动村民出来阻拦施工 ,并打我父母还有工人 !陈*林利用村组长权力藐视土地管理法, 弄虚作假,这宗晒谷地仅凭一张2015年写的收据和一张同一人字迹签所有人名字的会议表决证明就说是他在2011买的 !在没有合法的建房手续情况下他打通关系正在违建 。说是经过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决定将我家的晒谷地归集体再拍卖, 他提供的村民会议决定证明日期为2015年2月23日, 没有合法证明2011会议通过的合法程序来拍卖我的晒谷地 ,仅伙同自己宗族叔伯兄弟来强抢我土地行为 属于强盗村霸行为 。
现在农村土地政策是实行一户一宅他加上抢我家的那宅基地一共四宗宅基地 。 天理何在, 我们找村委会镇府工作人员反映这个问题竟然不管 ,纠纷土地也不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 在没处理纠纷之前30天不能改变现土地状况让其停工 ! 然后向政府反应陈*林手上有四宗宅基地是否合法 ?镇府工作人员回答:“是可以买多少就多少是合法的 ”。我想说的是这不是商业土地 ,这是农村集体土地 。是否镇府工作人员支持村干部带头违反农村土地管理法规定一户一宅政策 。 村集体土地是每个村民的集体财产不容被个人侵占 每个村民都享有分配的权利!
陈*林利用宗族势力拉帮结派欺负村民利用手中权力霸占我土地 剥夺我享有宅基地的权利 我们投诉无门 9月27号晚上并打伤我65岁的母亲脑震荡多处软组织损伤住院至今 典型的村霸 跪请领导明查!
举报人: 陈良喜 电话13318525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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