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偿还购房房贷提取公积金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
3.单位出具的提取证明
4.购房合同
5.借款合同
6.抵押合同
7.还款证明
注:委托他人办理提取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职工、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书面申请,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茂名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审批表》。
2.单位不为职工出具《茂名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审批表》的,职工可以凭规定的有效证明材料,直接到市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3.职工凭提取证明材料及单位出具的《茂名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审批表》,到市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市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5.经审批准予提取的,职工或其委托代理人凭居民身份证、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和市管理中心审批同意后的《茂名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审批表》到受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经审批不准予提取的,市管理中心应告知申请人不准予提取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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