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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致广东省人民政府:
我们是广东省湛江市廉江市安铺镇的居民(或周边村民),我们走投无路,特向广东省政府反映以下事项,望能得到关注和妥善处理。
我们来自广东省湛江市廉江市安铺镇(或周边村民),总共408户,约30年前,安铺镇大力发展城镇化政策,我们(或我们父辈)积极响应镇政府号召,把大部分积蓄用于购买安铺镇政府推出的建筑用地(每户占地约80-100平方米为主)。
付清所有款项及办理合法手续后,我们却无法开工建设,原因是被征地村民没收到足额征地款。我们一直在等安铺镇政府的合理解决。等了30年,有人依然居无定所,很多人已白发苍苍,甚至已经在等待中悲苦离世
今天终于有处理结果,但这是一个不合理的处理结果!
安铺镇政府于2020-9-22日出台《安铺镇关于解决“第五批地”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置方案》等,该方案没有经过我们同意就定出,主要如下:
1、购地户补偿标准:1250元/平方米。
2、在2020-10-31日前签订同意协议,额外奖励1万元。
3、在2020-11-21日后再签同意协议的,仅退回当初购地的本金加利息。签署同意协议后,购地户须放弃原购宅居地的任何主张和权益!收益归市政府!对此,我们广大购地户非常疑惑和不解!
? 由于物价、房价的飞涨,我们很多购地户以当初的投入,当时可以建一栋房,可在等待30年后,仅得到1250元/平方米的所谓补偿!以此标准,以80平方米的宅基地为例,仅能得到10万元!而目前安铺镇的房价约6000元/平方米,我们连首付款都不够!
我们要生存!我们要有瓦遮头!!!
因此,我们坚决不能同意《安铺镇关于解决“第五批地”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置方案》!我们要求合法合理的处理或安置!
我们想知道以下答案:
1、目前安铺的房价是6000元左右/平方米,1250元/平方米的补偿款是如何确定的?依据什么在居民们不知情和不同意的情况下就直接下达强制性文件?
2、对于2020-10-31日前选择签字奖励1万元,之后没奖励甚至没补偿款强制收回,是如何制定的?是否依法依规?
3、第五批地涉及土地107亩,已回收85亩,22亩尚有争议。请问该22亩有何争议?计划如何解决?由哪个部门跟进?
4、第五批地原为408户购地户合法合理购买,为何现在收益归市政府?
5、第五批地107亩,如果全数收回,市政府计划如何使用或处理?
我们强烈请求广东省人民政府为我们主持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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