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纪委监委、市公安局扫黑办: 2018年,谢村居委会刘*文与坡耀一经济合作社社长刘*武非法将1998年征地集体分剩的留用地作宅基地私批了127平方米(价值200万元)给家庭人口只有2人的村民刘*天,究竟侵吞了集体还是国家利益?本案牵涉到约5亩价值3000万元“留用地”权属问题。
1998年,高州市政府征用坡耀村129亩土地(含121亩耕地)建设东方大道和开发城东小区。由于此前,坡耀村以坡耀一、二队村干部(坡耀十兄弟)为骨干成员的黑恶势力团伙,瞒骗群众,已私下将坡耀村剩下的1200亩土地全部非法转让给华建公司搞房地产开发。也由于村干部的转让行为未向群众公开,未经集体通过,程序违法。因此,高州市国土资源局通过补充协议征地方式,向坡耀村提起征用坡耀村189亩土地(其中60亩为待征)。 征地补充协议约定,集体留用地耕地按10%,山地按5%计算,与1993年征地留用地一起连片返还,总面积21.69亩。村干部故意将该21.69亩集体留用地,全部安排在位于征地红线图外的坡耀集体自留地位置,消灭了全村集体自留地,群众意见甚大。
而被消灭的集体自留地,于2007年有17.78亩被村干部“复活”安排在园岭位置,并转为国有划拨性质的留用地;2015年7月,村干部瞒骗群众,与高州市火星农场留用地进行了置换。有群众提供线索称,村干部已将园岭的留用地与火星农场置换到高州市第二中学西门对面的东方尚苑用地。2010年政府征地,村干部却欺骗群众称,坡耀一(1)与坡耀二(1)两小组的自留地已被政府统征。 实际上,1998年征地留用地有两套,另一套在征地红线图内,为坡耀黑恶势力团伙胁迫开发商华建公司提供,并以宅基地名义安排在东方大道两旁和光明路北侧大草坪位置(总共不少于50份),全部被坡耀黑势力团伙侵吞。由于群众信访举报,仅有光明路北侧大草坪位置28份宅基地被政府收回,2010年市政府征地时,坡耀黑恶势力团伙又胁迫潘州街道办重新安排该28份宅基地(含3份虚假拆迁安置用地)私分。
1998年,全坡耀村有约60户(占2/3)村民同意征地,并领取了相应面积的留用地建房,未同意征地的村民在2010年高州市政府征地时,将预留在该位置的留用地与2010年征地留用地合并一起落实在桂圆东路。尚剩的留用地还有一小部分属于1998年同意征地村民的,当年该部分村民开始不同意征地,后来同意征地,结果被一手遮天的刘桂文打击报复恶意卡着,一直拖到现在不作分配。 不久前,群众发现刘*文、刘*武于2018年将该处分剩的留用地作宅基地私批了127平方米给村民刘*天后,各小组群众为此已经吵翻天。坡耀一经济合作社社长刘某与坡耀五经济合作社社长刘*瑜更是向本社户主大量发放盖有本社印章的宅基地申请表,向谢村居委会施压要求在该块留用地安排宅基地。
问题来了,1998年征地时,落实在征地红线图外坡耀集体自留地位置的21.69亩留用地,同意征地的村民领取了应得留用地后,因不同意征地的村民放弃在该位置领取而剩下的约5亩,价值3000万元的“留用地”,权属归集体还是政府所有?谢村居委会刘*文与坡耀一经济合作社社长刘*武非法将该块分剩的“留用地”作宅基地私批了127平方米(土地价值200万元)给家庭人口只有2人的村民刘晓天,究竟侵吞了集体还是国家利益? 请求茂名市纪委监、市公安局扫黑办依法调查。 此致 举 报 人:刘国强 身份证号:440922196906260834 住址:广东高州潘州街道坡耀六区148号旁果园 电话:18306681821 2020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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