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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南开发区天桥路天桥底(高架桥底)的多个公用停车位被私人用车位占位器及摩托车霸占私用。问占位停车人员为什么他人不能停车,对方说已经用摩托车占位的就是已经租用作为私人车位使用,他人不可以停车。
占位停车人员反问,用摩托车占位的就是私人车位,这是大家都知道的常识,如若他人挪开摩托车停进去了,那就是不道德的行为,不知道吗?
创文进行得如火如荼的今日,天桥底停车场周边都是创文志愿者及行政部门的志愿者,却始终无人对此占位乱停车行为进行劝导、管理及过问。
试问,公用车位如何能被个人“租用”作为私用车位???
霸占公共车位放置私人车辆,反倒追究他人正常停车是否有道德,难道这就是所谓文明城市的文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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