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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制定收费依据,逐步推进停车收费管理。市发展改革局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粤府办〔2018〕11号)规定,授权市、县人民政府制定“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和公益性特征的机动车停放设施服务收费标准”,除列入定价目录之外的机动车停放设施服务收费都已实行了市场调节价。《茂名市物价局关于茂名市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茂价[2014]97号)已制订路内的机动车停放设施服务收费标准。据了解,市交投集团已建设智能化停车管理系统,加强对公共停车场和停车泊位的日常管理,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对部分公共停车场实施收费管理,加强公共停车位的利用率,避免长时间占位停车。目前已有五个公共停车场实施智能化管理。下一步交投停车公司继续推进智能停车管理系统建设和完善工作,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扩大停车收费区域,特别是停车需求特别大的区域,加快停车位的使用流转率,避免长时间占位停车。
来源:茂名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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