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对象:见习单位。
◆补贴标准:每人每月按茂名市最低工资标准给予补贴,其中用人单位实际支付的工作补贴金额不达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其实际支付金额给予补贴。
◆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申报条件:
1.用人单位组织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或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
2.用人单位每月按不低于茂名市最低工资80%的标准对见习人员支付工作补贴。
◆申请程序:补贴对象应于见习结束之日(实际见习时间不少于3个月)起1年内,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
◆所需条件:
1.见习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或毕业证书(以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身份享受时提供);
2.见习协议书复印件;
3.见习单位发放补贴明细账(单);
4.单位银行账户;
5.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