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宜一位未满12岁的小男孩,骑着一辆共享电动车,摇摇晃晃地撞上了玻璃门,所幸并无大碍。但是在上海市发生的另一起事故却没那么幸运,一位骑共享单车的四年级男孩在路口被大客车碾压后身亡。 共享单车、共享电动自行车不仅成为方便大家出行的工具,也成为小孩子尝鲜过瘾的玩具。 小孩子骑共享,安全事故频频发生,责任谁来承担? 我国法律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 未满12岁孩子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发生事故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理应由监护人来承担责任,同时共享单车公司和车的提供人也不可免责。 温馨提示:每个人在用完车辆后,千万别忘了上锁,以免被未满12周岁的小孩骑走,若发生事故,你也难辞其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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