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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自从设市之日起就是省辖市(1946年),也就是地级市。1958年所谓的降为县级市,是将湛江与其下辖县(市)一道合并为湛江专区,当时叫做“县市并行并立”。当时并无“县级市”、“地级市”的称谓,所谓降为县级市,是后来民间的口头表述。所以楼主在网上随意找来的图片并且相信它,是非常不严谨的。
既然已经是地级市,就不存在“升格”之说。1975年所谓“升格为地级市”,实际上茂名才是升格,因为茂名县是在湛江专区期间设的市(1959年),隶属湛江专区,是真正意义上的县级市;而湛江则是恢复,两者不能混为一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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