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一88岁独居老人将300万元房产送给水果摊主一事引发热议。水果摊主小游出示了一份“遗赠扶养协议”,该协议以遗嘱方式订立,遗嘱订立人将财产留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同时遗嘱订立人可在受益人未履行赡养义务的前提下,取消财产赠予。小游称,自己赡养老人10年,会继续履行赡养义务。 11月26日,上海市普陀公证处工作人员表示,当时老人能够准确表达出自己的想法,符合办理公证的基本要求。
在这个事件中,其实涉及到了遗产继承、意定监护、扶养遗赠协议等多个继承领域—— Q1 继承可以分为几种形式? 我国的继承形式主要有:法定继承、遗嘱继承,而遗赠虽然不属于继承的一种,但其形式内容与遗嘱继承相似。法定继承的主要依据是法律,而遗嘱继承和遗赠则以被继承人的意志为准。 Q2 什么时候适用法定继承? 被继承人没有立遗嘱、所立遗嘱无效、遗嘱没有对全部遗产进行分配、继承人放弃接受继承、继承人失去继承权、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在上述情况下,对遗产中没有遗嘱约定的财产,就会适用遗嘱继承。 Q3 看电视剧中有“第X顺位继承人”的说法,法定继承是否也有继承顺位呢? 也有的哦。 配偶、子女、父母。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与丧偶女婿,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Q4 不是亲生的子女也有继承权吗? 无论是婚生子女,还是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一样具有继承权。 Q5 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都是一样的么? 原则上是一样的。但是根据《继承法》规定,在分配遗产时,对缺乏劳动能力生活困难的继承人、以及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老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遗产。 相对的,对有能力扶养却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应当少分或不分遗产。 Q6 我想立遗嘱,我该怎么做? 公民可以依据《继承法》规定,通过自书、代书、录音这三种方式订立遗嘱。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才能用口头订立遗嘱,并且需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紧急情况解除后,公民可以订立书面、录音遗嘱的,之前的口头遗嘱就自动变为无效。 Q7 如何让我的遗嘱具有确定的法律效力? 继承纠纷中一个常见的争议焦点就是被继承人的遗嘱是否有效。为了避免争议的发生,被继承人可以通过公证处公证、律师见证等方式来使得所立遗嘱具有确定的法律效力。 Q8 遗嘱订立后还能更改吗? 被继承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具体操作是订立新的遗嘱。但是,如果后订立的遗嘱未经公证,则不能撤销、变更已经公证的遗嘱。 Q9 我可以在遗嘱、遗赠中设条件吗? 可以。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 Q10 遗嘱真的完全以我的意志为准吗? 这是遗嘱、遗赠的基本原则。但是《继承法》另有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以上就是一些关于继承、遗嘱、遗赠的基本知识。财富传承自古就是一个家庭的大事,如果处理不好,轻则引起纠纷、重则血亲结仇。因此,在适当的时候立下遗嘱,也是对自己、对家庭负责的一种表现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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