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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官桥村、六堆村、大岭脚村)》(以下简称“方案”)于2020年11月20日经广东省自然资源厅批准(粤自然资规划改复〔2020〕121号)。根据《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粤府办〔2013〕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方案》中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告机关
化州市自然资源局
二、公告时间
2020年12月2日
三、公告内容
1、使用有条件建设区原因
随着化州市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现行规划的土地利用方向和空间布局未能满足其实际建设中对城乡建设用地的需求。为拓展、优化化州市城乡建设用地布局,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对用地不断变化的要求,根据《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粤府办〔2013〕3号)等相关规定,需局部调整化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进行城乡建设用地实际布局的合理调整。
2、有条件建设区调整范围
本次调整拟将化州市官桥镇官桥村、六堆村、大岭脚村农用地48.0748公顷(其中耕地7.7853公顷)、未利用地0.6639公顷,合计48.7387公顷调整为城乡建设用地;同时,将平定镇高车村、新华村、旺垌村、翰堂村农用地48.3621(其中耕地6.0981公顷)公顷、未利用地0.3766公顷,合计48.7387公顷调出允许建设区,调整为有条件建设区,规划期内不改变其地类现状。
3、主要控制指标变化情况
本次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拟对化州市城乡建设用地的空间布局进行调整,共调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48.7387公顷,调入调出相互平衡,不增加当地的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和建设用地总规模,不涉及占用基本农田,对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不影响。
4、调入、调出地块调整前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图
(见附图)
5、批准机关和批准时间
批准机关: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批准时间:2020年11月20日
四、公告方式
网上公告及公告栏张贴。
特此公告。
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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